灾区生态修复的法律支持----以5.12汶川大地震灾区生态修复条例制定为视角
发布日期:2010-03-13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关键词】汶川地震震害;水电项目清理;核电建设;生态县建设;法律支持
【写作年份】2009年
【正文】
一、汶川大地震灾区水电项目受损必然性与生态欠账的长期性
2008年5月12日的汶川大地震(简称5.12汶川大地震)作为特大破坏性地震,除了地震本身的震级高,破坏能量大之外,龙门山地区正处于岷江[1]河流的发源地和上游地区,高山峡谷和地势落差大,水能开发利用潜力巨大,[2]在地方经济发展欲望驱动,以及国家西电东送政策的指导下,成为水电密集开发、[3]甚至于无序开发的集中区。[4]结果,5.12汶川大地震在客观事实上,教训了几乎疯狂开发岷江上游水电项目的行为。并以给岷江上游地区造成惨重的地震灾害损失,告诉人们:破坏生态环境和危害生态安全,必然要付出沉重大代价的。
资料显示,在5.12汶川大地震当中,全国震损水库2473座,其中,四川震损水库有1996座。尤其是,四川全省有470座水电站不同程度受损,涉及装机容量330万千瓦,直接经济损失高达53.9亿元,而输电线路和电网设施的损失,则在19亿元以上。[5]而5.12汶川大地震对岷江上游水电工程的破坏,主要包括电站闸坝、厂房、发电设备、引水设施等被直接震损、震毁,以及地震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对各项水利水电工程设施的毁坏。
长期以来,四川省能源结构中,62%以上为水电,占绝对比例。[6]这是一个必然破坏生态环境的能源结构的缺陷型比例或者导致岷江上游生态破坏,尤其是5.12汶川大地震震灾损失非常惨重的根源所在。事实上,四川省多山、丰水的地理特征,以及高山峡谷、高原湿地等生态脆弱的特点,构成事实上的水电项目开发的制约和限制。但是,这些生态因素制约的特点,没有被中央和地方政府充分认识,既而没有被高度重视。加上,区域经济发展政策上的国家绝对控制,以及西部大开发和西部天然林禁伐、退耕还林还草后的生态补偿政策的不衔接,[7]生态立法远远落后于发展经济的立法,导致生态欠账越来越多。
尤其是,地处岷江上游的四川阿坝州,其经济支柱更是依赖廉价的水电项目开发,以及由水电项目开发支撑的高耗能产业。[8]因此,5.12汶川大地震的震害,对岷江上游水电工程的严重破坏,[9]也必然使阿坝州的地方经济遭受致命重创。[10]此外,岷江水电项目本身,受枯水期、丰水期更替,其产能“此起彼伏”的事实制约,也对电网的稳定运行,以及地方“卖电换钱”经济发展战略实施,非常不利,但是,人们就是不愿意接受这种不利带来的客观限制。
5.12汶川大地震后,国务院发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简称《汶川重建规划》),[11]其第11章生态环境中,确定了“生态环境的恢复重建,要尊重自然、尊重规律、尊重科学,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然而,5.12汶川大地震导致灾区水电项目受损的必然性,与生态环境的恢复重建过程中,生态欠账的长期性与生态立法的得支持性,构成了物质文明建设(水电项目开发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生态修复立法)的一种强有力的纵向、横向交错[12]和合作、非合作型混合[13]的复杂博弈。这种复杂的博弈,本质上是一种地方经济困境、中央区域发展政策与生态的长期性的利益博弈,其支持因素中,生态立法的因素,在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倡导科学发展观的进展中,似乎更为重要。
二、岷江上游梯级水电项目的灾后清理与生态修复政策的落实
在中国西部,处在地理构造的第一级阶梯向第二级阶梯过渡的地貌突变带,地形反差大,河流落差大,水力资源十分丰富,所以,被列为中央政府列为水电开发的重要基地,并作为西部大开发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颁行。为此,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西部的水电开发“大跃进”,按照全江“渠化”、梯级开发、不留寸水的基本开发模式,由干流而及不同级别的支流,已形成由大的集团公司到中小业主瓜分开发范围,由省、市政府到县、镇、乡政府分别管理和控制税收利益的分配格局。加上,1949年以后修建的以蓄水灌溉为主的大量水库,几乎覆盖了所有流域范围和河流枝系。应该说,这样只考虑经济利益或者财政利益、税收利益的水电开发模式,弃生态利益于不顾,把局部利益放大,或者各种利益集团群起抢食“水电蛋糕”,贻害生态环境的做法,不但是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而且更是违背生态规律的竭泽而渔的做法。
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地震灾害发生的极重灾区、重灾区受到严重影响的河流,[14]主要包括岷江上游流域,[15]沱江上游流域,[16]涪江上游流域[17]和嘉陵江上游流域[18]这名副其实的四条“河川”。但是,因为多层次全面进行水利、水电开发的种种原因,很难准确统计这“四川”地区大大小小水电工程的总数量。事实上,被西部大开发列为“十大工程”的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5.12汶川大地震之后,大坝上游一侧的面板裂缝在水面以上有3条,最长横裂缝长达350米,纵裂缝也有60米长,经过采取紧急经济措施,才使库区水位由海拔830米降至820米,并对大坝上游一侧面板裂缝进行修复,解决了大坝渗水问题,才使得紫坪铺水库没有发生重大险情。[19]
应当说,诸如紫坪铺水库一类的人工构筑物,在修建后,不仅要强有力的影响库区的局部小气候,带来生态环境问题,导致干旱和灾害天气增多,更为重的是,还会导致这些人工构筑物的酿灾潜势成为次生灾害的重要来源。所以,有关方面前后对紫坪铺水库大坝开裂的混凝土进行清除,然后,重新进行钢筋焊接与混凝土浇筑,并对大坝上游一侧水下约11米深处发现的约30米长的裂缝,进行了技术修复。[20]虽然,该项工作已经于2008年8月完成了,但是,紫坪铺水库大坝开裂的教训,似乎值得永远汲取。
5.12汶川大地震震损水利水电工程的抢险修复工作,虽然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水电项目本身的安全隐患和危机与风险,并未完全消除。尤其是,2009年7月-8月,岷江上游将再次进入主汛期,5.12汶川大地震灾区的大量地质灾害,面临进一步加剧活动的前景,岷江流域洪水对于过于密集的病险水库,将是一个很大的安全威胁和工程设施酿灾潜势控制的难题。尤其是,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在高密度水电开发区,对这个区域产生的破坏和灾害影响,促使我们进一步审视由此带来的生态危机,以及灾后恢复重建中的生态修复,特别是生态修复的法律支持。
作者认为,岷江上游地区如此高密度、大规模的水电项目的开发,必然带来水电工程项目酿灾潜势的聚集,[21]使工程项目的灾害风险与威胁与自然灾害,尤其是生态灾难相竞合,成为结合型灾害或者人为自然灾害的高发区。也就是,建设在具有强烈地震活动背景的断裂带(即龙门山地震带)上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其必然具备诱发强烈地震[22]或巨大地震损失的危险性。[23]在我国西部,还有许多建成或在建的、规模远大于紫坪铺的高坝大库,很多也是修建在有强烈地震活动的断裂带上。[24]为此,基于5.12汶川大地震的震灾损失非常惨重,岷江上游极重灾区、重灾区生态重建的需要,对岷江上游的水电建设项目,进行清理,同时,阿坝州对其工业发展结构和战略,进行重新调整,是非常必要的。
应当说,5.12汶川大地震严重的震害本身,对岷江上游水电项目的开发本身,提出了生态文明和科学发展观层面上的严重警告。那么,在中央政府强调依据《汶川重建规划》,进行生态修复的过程中,不妨学习一下俄罗斯生态立法的义务模式,[25]并把生态立法的宗旨建立在科学基础上。[26]然后,实事求是地制定《汶川地震灾区生态修复条例》或者《四川省生态保护条例》[27]等形式的法律法规,为我国地方生态保护立法,开辟新的道路。
三、5.12汶川大地震灾区生态修复的法律支持
5.12汶川大地震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生态修复,让地处岷江上游的阿坝州偿还生态保护的欠账,是一个必然的选择。那么,谁来承担阿坝州偿还生态保护欠账的成本呢?《汶川重建条例》第11章第1节规定,生态修复应当坚持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以自然修复为主,加快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做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和小流域综合治理,恢复受损植被。[28]应当说,这是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和宏伟工程。但是,要坚持不懈地搞好生态环境保护是保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是需要持续稳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支持的。
作者认为,在这方面,目前需要考虑和开展的工作,主要是:
(一)灾后重建必须高度重视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这一政策
从5.12汶川大地震强震带来的后果,可以判定岷江上游地区的生态环境,是十分脆弱的。由于过度的开发和非科学的水电项目投入,导致这一地区的生态环境变得非常脆弱,与此同时,相关水电工程项目的自然灾害防御包括生态保护设防标准上,都非常不够充分。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非常重要的依托和支撑。人们通常会对水、空气、土地、资源等可视的环境给予重视,而忽视地质环境及其可能造成的灾害对人类安全的威胁。这次5.12汶川大地震强烈地震,引起的山体塌方、泥石流,造成河流改道、河道堵塞、公路损坏、房屋倒塌,都是对岷江上游区域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使该地区本来脆弱的生态系统,更是遭受了更大的催残和打击。
5.12汶川大地震后恢复重建中,《汶川重建条例》第11章规定,要高度重视生态修复、[29]环境整治和土地整理复垦等工作,也就是,我们灾区不仅要做好城镇、房屋的恢复重建,重新建设和恢复人们生产、生活和工作的生存和生产环境,更应该关注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问题,并把修复灾区的生态环境工作,作为完成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例如,2008年5月-6月期间,人们把消除5.12汶川大地震在岷江上形成的33个堰塞湖对下游的现实威胁,作为头等大事处理,就是一个很好的应急性事例。那么,现在,人们则必须把灾区的生态修复,当成灾区恢复重建的基本标志和根本性任务,才能算有效地执行和实施了《汶川重建条例》第11章规定的5.12汶川大地震灾区生态修复政策。
(二)5.12汶川大地震灾区的生态修复的系统建设
生态系统是人类经济社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和依托,当人类的自然资源利用与开发失当行为,以及自然灾害的强力干预等因素,给生态系统的运行带来妨碍的时候,灾区的生态修复就成为一种维持人类社会正常生存的必然。在广义上,灾区生态修复属于生态建设范畴。所谓生态建设的内涵很宽,可以理解为一切保护、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行为的总称,其核心是:限制、制约或取消那些引起生态系统退化的各种干扰行为或者因素,充分利用、维护和扩展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功能,从而达到恢复、改善生态环境,既而使生态系统正常有效运行的目的。[30]问题是,生态系统的修复,不能单纯依靠自然界自身的自我恢复功能,而是必须借助于人力,从三个方面发挥人类活动的积极作用。
1.减少对生态系统的不当干扰。例如,灾区的灾后道路恢复重建工作,就要高度重视灾区在岷江上游的地质环境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在建设方案、技术标准选择上,要尽可能科学合理,并尽可能减轻对道路经过的山体的不当或者不必要扰动。在重建标准和技术方案的选择、特殊工程处理上,应当结合5.12汶川大地震灾区的实际情况,拱桥不适宜高地震烈度地段,同时,尽可能合理地把握技术标准,反对采用与当地环境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称的高标准。
2.切实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维护保护生态系统。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在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环境非常敏感的岷江上游地区,这次地震对灾区脆弱的生态环境,也确实造成了极大的破坏,甚至可能严重损害灾区生态系统的物质基础。[31]因此,考虑如何切实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维护保护生态系统,是灾区恢复重建的关键。可是,非常遗憾的是,这一点在作者看来,有变成“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可能。
3.灾区生态危害物的处理问题。资料显示,5.12汶川大地震中受损的农田至少在1000万亩以上。地震还导致人量企业、化工厂受损,水处理系统瘫痪;房屋倒塌,厕所、阴沟污水外泄,农村固体废物流失严重,原有的地质条件改变,水土流失加重,可能引发更为严重的农业环境污染,尤其是农业水源污染。加之,防疫过程中使用的人量消毒剂、火菌剂,以及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腐烂动物尸体等,威胁到河流水环境和群众饮用水的安全,还造成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与此同时,5.12汶川大地震还改变部分珍稀物种的生存状态和生存环境,可见,5.12汶川大地震对于生态系统的破坏之严重,危害之剧烈,因此,如何有效地化解灾区生态危害物的处理风险,也是一件不能掉以轻心的严重问题。
(三)5.12汶川大地震灾区内外核电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应当说,5.12汶川大地震把四川省能源结构的不合理性,以及对于生态环境的危害,表现得淋漓尽致。因此,四川省的岷江河谷或者岷江上游的水电装机容量,占总发电量比例最高。资料显示,2007年时四川水电装机容量1880万千瓦,占全省总装机容量的 62%。[32]由于水电项目对于生态环境的危害,并不亚于火电即煤电,所以,若要改变岷江上游能源开发的结构,余下的发展路径只剩下核电或者风力、太阳能和其他清洁或者可再生能源,考虑到岷江上游属于山地气候,由于风力、太阳能和其他清洁或者可再生能源相对匮乏,因而发展核电,[33]将成为四川改变能源结构的重要政策之源。
事实上,四川省发展核电的潜力和空间是非常巨大的。理由是:(1)四川需要全力以赴保护生态环境,调整四川的能源结构;(2)四川的地形和地质条件,适合发展核电项目;(3)四川的核电技术、核电应用能力储备已经具备发展核电项目的具体技术条件。资料显示,四川首家核电项目三坝核电站,预计核电装机容量400万-600万千瓦,投资估算250亿元,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即中广核集团)将是大股东。当然,中广核集团只是其中的业主之一,大门还向四川省内的投资企业,以及其他业主敞开着大门。如果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三坝核电项目后,最快5年即可以建成投产。[34]
应当说,如果在5.12汶川大地震灾区内外建设核电项目,肯定会有效地改变四川省有关能源的结构,并以保护四川省内的生态环境为基本目标。从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总体政策看,保护生态目标下的核电项目,应该是具有非常广阔的前瞻意义的思考建议。
(四)加快5.12汶川大地震灾区生态县的建设
根据《汶川重建条例》第11章生态建设的规定,四川省生态办出台了《汶川地震灾区生态县建设指导意见》(简称“生态县意见”)。 “生态县意见”要求,灾后恢复重建的目标任务,要以“三年基本恢复”为契机,大力推进生态县建设,使5.12汶川大地震灾区生态经济取得明显进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明显减少,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等,加快建成一批有特色的生态县。[35]
根据“生态县意见”规定的要求,5.12汶川大地震轻灾区要按照已规划的生态县建设目标继续稳步推进,有条件的争取率先建成生态县(市、区)。而重灾区则根据5.12汶川大地震灾情变化和恢复重建的新要求,对已规划的生态县建设目标任务可适当调整,达标年限可适当推迟。与此同时,“生态县意见”规定指出,要认真开展地震灾区生态破坏调查评估,对比灾前灾后生态环境状况,找准生态破坏的主要问题。对地震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生态破坏、环境变化程度及中长期影响进行全面评估。根据5.12汶川大地震灾后生态破坏出现的新情况和灾后重建的新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新措施,为5.12汶川大地震灾区生态县建设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生态县意见”规定还要求,要着力搞好5.12汶川大地震灾区人居环境建设,积极发展灾区生态经济,逐步恢复灾区生态环境。5.12汶川大地震灾后新建的农村永久性居民住宅和安置区,要结合新农村建设,按照生态村、生态家园的有关要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同时,5.12汶川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或新建的城市和乡镇,要按照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镇等要求加快建设。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要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前提下,重点发展以生态旅游、生态农牧业为主的特色产业。地震灾区自然环境条件较好、地质灾害危险较小、适宜经济集聚发展的平原和丘陵地区,恢复重建要与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重点发展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生态旅游业等优势特色产业。
“生态县意见”的规定强调,要切实加强5.12汶川大地震灾区污染治理工程恢复重建。对因5.12汶川大地震受到破坏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应尽快进行生态修复,严格水源水质监测管理,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地的环境安全。以岷江、沱江、嘉陵江流域以及重要库区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全面开展5.12汶川大地震受灾流域和重点小流域综合整治。加强5.12汶川大地震灾后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及综合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受损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的建设。
客观地讲,根据“生态县意见”的规定,5.12汶川大地震灾区这些市县的灾后恢复和重建,应从“生态县”建设上打开入口,切实解决认识观念和实施措施方面的具体问题,具体而言,就是:(1)能够深刻认识从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改善上做起的根本意义,就是从生态效益上寻求经济发展和能源结构改变,对于整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2)以5.12汶川大地震震害调查和对灾区生态环境的综合评估为基础,来进行水电项目生态破坏反思性和能源结构性调整型的观念转变;(3)5.12汶川大地震灾区的生态恢复和重建,更要强调理性为先、科学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基本遵循,把生态效益放在首要地位。
当然,人类对于自然生态的修复能力有限,对于像5.12汶川大地震等外力的长期破坏性作用之下,导致生态环境的宏观性恶化,以及一些人为自然灾害,可以通过采取各种法律法规手段和具体而强有力的措施,以法律法规义务确定防灾减灾义务,生态环境维护和保障义务,以积极地趋利避害,尤其是在实施5.12汶川大地震灾区重建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当地地质条件和资源环境承载力,以合理确定城镇、工农业生产布局和建设标准,避免出现新的生态问题。
5.12汶川大地震造成了大量山体滑坡、泥石流,形成数量众多、大小不等的堰塞湖,同时,这次特大地震还造成地面裂缝、出现活断层等微地貌改变。因此,5.12汶川大地震灾区生态修复中,当灾区的某些地区不再适合人类集中居住时,便需要进行一定数量的有规划的生态建设移民。[36]因此,灾区人口的整体性迁移和再分布安置,是牵涉全局的重大问题,涉及到5.12汶川大地震灾后重建总体规划的实现问题。
5.12汶川大地震造成了大量山体滑坡、泥石流,形成数量众多、大小不等的堰塞湖,同时,这次特大地震还造成地面裂缝、出现活断层等微地貌改变。因此,5.12汶川大地震灾区生态修复中,当灾区的某些地区不再适合人类集中居住时,便需要进行一定数量的有规划的生态建设移民。[37]因此,灾区人口的整体性迁移和再分布安置,是牵涉全局的重大问题,涉及到5.12汶川大地震灾后重建总体规划的实现问题。
因此,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惨重的地震灾害损失,是必须作为教训汲取的。不仅如此,岷江上游梯级水电项目的灾后清理与生态修复政策的落实,更是非常重要。而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即四川省必须制定《汶川地震灾区生态修复条例》或《四川省生态保护条例》,并从灾后重建必须高度重视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这一政策,5.12汶川大地震灾区的生态修复的系统建设中,需要解决减少对生态系统的不当干扰、切实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维护保护生态系统和灾区生态危害物的处理等问题。然后,5.12汶川大地震灾区内外核电项目建设具有的可行性,以及5.12汶川大地震灾区生态县建设也需要强有力的法律法规支持,才能从可能变成现实。
【作者简介】
王建平,男,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民法学硕士,经济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民法总论、物权法、证券法、减灾法。
【注释】
[1] 岷江又称汶江、导江,以“岷山导江”而得名。岷江发源于四川省阿坝州的岷山弓杠岭和郎架岭,全长793公里,流域面积133,500平方公里,全河落差3560米,水力资源1300多万千瓦。岷江流经的四川盆地西部,是中国多雨地区之一,水量丰富,年径流量900多亿立方公尺,为黄河的两倍还多。岷江水力资源的蕴藏量,占长江水系的1/5。都江堰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水利与减灾两用工程,从公元前250年秦蜀郡守李冰在都江堰市(原名灌县)修筑堤堰引岷江水灌溉以来,该工程的两用功能一直沿用至今。现在,都江堰工程的灌溉面积,现在已扩大到800多万亩。岷江有大小支流90余条,上游有黑水河、杂谷脑河;中游有都江堰灌区的黑石河、金马河、江安河、走马河、柏条河、蒲阳河等;下游有青衣江、大渡河、马边河、越溪河等。岷江是长江上游水量最大的一条支流,都江堰以上为上游,以漂木、水力发电为主;都江堰市至乐山市段为中游,流经成都平原地区,与沱江水系及众多人工河网一起组成了都江堰灌区;乐山市以下为下游,以航运为主。
[2] 岷江河谷地带,从岷江流域上游(都江堰以上)投运的水电站大坝共29座,其中,岷江干流10座、支流19座。岷江上游干流两岸都是高山峡谷,沿河开发的水电站基本都是引水式水电站。这些引水式水电站库容小、坝体低,而且,大部分是混凝土重力坝和闸坝。混凝土的重力坝和闸坝,对漫流较有承受能力,但是,过于密集的混凝土的重力坝和闸坝,对于两岸的生态环境和局部小气候,有非常不利的消极影响。
[3] 在5.12汶川大地震的震中汶川方圆百公里内,央企中国水电集团有20个建设和施工项目,投资达100多亿元。事实上,5.12汶川大地震极重灾区、重灾区主要位于岷江、嘉陵江、沱江上中游,这些地区水能资源丰富,在国家西电东送区域发展政策的指导下,已建大小水电站1000多座,成为中国乃至世界上少有的水电项目高密集区。资料来源:《记四川汶川大地震中的中国水电人》,《中国电力新闻网》,2009年6月13日。网页地址:访问时间:2009年6月23日。
[4] 5.12汶川大地震发生时,位于震中的水电站主要是映秀湾、太平驿等5座水电站,库容比较小,与龙潭、耿达、渔子溪等水电站加起来有150万立方米左右库容,而岷江干流下游(流域上游)则有一较大库容的紫坪铺水库,也没有发生大的险情。紫坪铺水库在军队从水路推进,进入地震灾区的过程中,还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这并不构成岷江上游水电项目过度开发,引起生态危机的否定证明。资料来源:《顾峻源:岷江流域上游震中五座大坝较稳定》,《科学时报》2008年5月20日。网络资料来源://scitech.people.com.cn/GB/7265237.html,访问时间:2008年5月21日。
[5] 按照规模分类:5.12汶川大地震全国震损水库中,大型4座,中型60座,小Ⅰ型331座,小Ⅱ型1601座;按险情分类:溃坝险情69座,高危险情310座,次高危险情1617座。资料来源:《全国因地震出险水库(水电站)共2473座》,根据中国政府网文字直播材料整理。访问时间:2009年6月23日。
[6] 都江堰以上的岷江上游:岷江上游的干流规划了10个梯级电站,由上往下依次是,观音岩(拟建)、天龙湖(18万千瓦,2004年竣工)、金龙潭(18万千瓦,2006年2月竣工)、吉鱼(10.2万千瓦,2005年竣工)、铜钟(5.7万千瓦,2001年竣工)、姜射坝(12.8万千瓦,2006年竣工)、福堂(36万千瓦,2004年竣工)、太平驿(26万千瓦,1995年竣工)、映秀湾(13.5万千瓦,1972年竣工)、紫坪铺(76万千瓦,2006竣工)。岷江上游主要支流:鱼子溪3级、草坡河2级、杂谷脑河1库8级、黑水河2库5级。沱江上游:湔江上游干流5级,石亭江上游8级。涪江上游:涪江上游干流1库4级;涪江上游主要支流,通口河流域(包括青片河、白草河等)20级、平通河4级、火溪河4级、虎牙河3级。嘉陵江上游:白龙江干流11级、白龙江支流青水河12级。资料来源:范晓:《5.12四川大地震与水利水电工程》,《中国经济报告》2008年7月号。
[7] 2000年,中央政府的西部大开发政策迈出实质性步伐,新开工“十大工程”即宁西铁路、渝怀铁路、西部公路建设、西部机场建设、重庆轻轨、涩北—西宁—兰州输气管线、青海30万吨钾肥工程、西部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西部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四川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等。同时,“西电东送”政策全面启动。加快西部地区的大开发政策,定位时确实有必须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包括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绿化荒山荒地,对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草等政策的提出、启动和实施,这些都是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根本和切人点。也就是,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根本,以经济结构调整、开发特色产业为关键,以依靠科技进步、培养人才为保障,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繁荣经济、使各族人民共同富裕为出发点,但是,1998年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发[1998]59号文批准在地处生态脆弱地区的四川省阿坝州成立四川省能源高耗能工业经济开发区,作为电冶结合,发展高耗能工业的试点地区。2003年6月,阿坝州人民政府以阿府函[2003]51号文决定设立阿坝州工业经济园区,理由是为充分发挥该州电力资源、水能资源和矿产资源优势,加快工业发展。该工业开发区包括汶川水磨工业集中区、汶川百花工业集中区、汶川桃关工业集中区、理县下孟工业集中区和茂县亚坪工业集中区。而2006年5月,国家发改委在对全国经济开发区进行整顿清理后,也正式确认阿坝州工业经济园区为四川阿坝工业园区,属省级开发区(川发改经济综合[2006]532号)。在作者看来,这就是国家西部大开发、西部天然林禁伐、退耕还林还草后的生态补偿政策不衔接的产物。
[8] 四川省阿坝州有矿产资源优势,于是,该州在映秀镇、漩口镇和水磨镇3个地区修建了许多高能耗工矿企业,例如川西磁业、鑫通新材料、国锂公司、岷江硅业公司、岷江电化公司、潘达尔公司、众成冶炼公司、禧龙公司(水磨)、闵峰锂业公司、阿坝广盛锂盐厂、四A公司、阿坝铝厂等。在该州95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水电企业和高耗能企业占到了75%以上。《四川阿坝州21%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产》,《新华网》2008年7月23日。网络来源: //scnews.newssc.org/system/2008/07/23/010975972.shtml。访问时间:2008年12月12日。
[9] 5.12汶川大地震后,据2008年7月23日阿坝州经委统计,汶川大地震共造成阿坝州130座电站受损,受损装机容量256.85万千瓦,占全州总装机容量的90%。其它水库方面情况也十分严峻。例如,被列为成都市10座高危以上险情水库中,最大的彭州莲花洞水库,水库溢洪道左侧山体滑坡堵塞了部分泄洪通道,一些防浪墙倒塌,大坝顶有明显震陷,防渗墙上方的坝面产生较大裂缝,危情严重。《四川阿坝州21%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产》,《新华网》2008年7月23日。网络来源: //scnews.newssc.org/system/2008/07/23/010975972.shtml。访问时间:2008年12月12日。
[10]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8年5月27日18:00,5·12汶川大地震造成阿坝州全州13个县、190个乡镇、1202个村,688573人受灾。死亡19334人,失踪10581人,受伤44624人。民房倒塌80543户、8万余间,建筑面积1600余万平方米;破损民房238404间,建筑面积1525万平方米;危房面积1265万平方米。尤其是汶川、茂县、理县房屋损毁极为严重,汶川县城倒塌房屋达1/3,其余房屋全部成为危房不能居住,农村房屋基本倒塌。据统计,到2008年6月4日,阿坝州因5.12汶川大地震交通方面:受损公路6043公里(其中,国、省道l841公里、农村公路4372公里),受损桥梁786座(其中,国、省道126座、农村公路670座),直接损失166亿元;广播电视设施方面:损毁光纤110公里、电缆700公里、铁塔7座、办公用房13500平方米、变电站15座、开关站3座、其他4385套;电力设施方面:损毁电站130座、变电站15座、开关站3座、输电线路l638公里。资料来源:《四川省阿坝州“5.12”地震灾情报告》,《大政网四川站》,2008年6月4日。网页资料://sc.dzw.gov.cn/show_doc.asp?id=18082。访问日期:2008年6月14日。另据介绍:5·12汶川大地震后,阿坝全州交通基础设施毁坏十分严重,尤其是,对国省干线公路造成了毁灭性的破坏,国道213线都汶路高等级公路至川主寺、九环线东线出州通道、国道317线汶川—理县—马尔康—壤塘黑桥、省道303线、302线、301线、205线、209线、210线等主要国省道和农村公路都遭到严重破坏。据统计,阿坝全州公路损毁10166公里,其中:国道2条665公里,省道7条1176公里,县道28条,821公里,乡道89条,904公里,村道811条,6600公里,专用道2条,4.4公里,损毁桥梁796座。全州客运站损毁92个,招呼站108个,道班房屋66幢,2.1万平方米,码头7个,交通系统办公及住房20幢,4.3万平方米,交通设施直接经济损失达241亿元以上。资料来源:《阿坝州向省交通厅汇报汶川特大地震全州道路交通损毁情况及恢复重建工作》,《阿坝州政府网》,2008年6月4日。网页资料://ab.newssc.org/system/2008/06/04/010876843.shtml。访问日期:2008年6月14日。
[11]《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08年9月19日由国务院以国发〔2008〕31号文件下发,是具有很强针对性指导意义的法规性文件。
[12] 纵向、横向交错博弈,是作者的归纳,强调的是:中央政府可以在西部大开发政策中,非常宏观地强调“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根本,以经济结构调整、开发特色产业为关键,以依靠科技进步、培养人才为保障,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繁荣经济、使各族人民共同富裕为出发点”,但是,地方政府可能不见得非常领情。同时,中央企业、地方企业和地方经济利益群体的各种利益诉求,都可以成为紫坪铺水利工程建设,以及高耗能工业经济开发区设立的博弈支持因素,而非常不幸的是,生态利益和生态保护,这些关涉全社会、全民族利益的东西,恰恰成了牺牲品。
[13] 博弈的类型又分为:合作博弈、非合作博弈、完全信息不完全信息博弈和静态博弈和动态博弈等。其中,合作博弈是人们达成合作时,如何分配合作得到的收益,即解决收益分配问题的博弈。而非合作博弈是人们在利益相互影响的局势中,如何选决策使自己的收益最大,即解决策略选择问题的博弈。合作博弈对于各方都可能有利,而非合作博弈肯定对一方有利,而对其他各方不利。
[14] 5.12汶川大地震后,由于震损的极重灾区、重灾区水利水电工程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和洪水灾害危险,尤其是大量堰塞湖等次生灾害的严重影响,因此,及时有效地对震损病危水库的除危排险,就成为抢险救灾、临时安置阶段一项十分紧迫而且重要的任务。震损水库除危排险的首要工作,就是尽快开启泄流通道,尽量放空现有水库的库容或把现有水库的库水降低到死水位,以减轻对受损水库库坝的压力和上游来洪的威胁。
[15] 即都江堰经汶川、茂县至松潘的岷江干流河段,以及岷江上游的主要支流白沙河、寿江、鱼子溪、草坡河、杂谷脑河、黑水河等。
[16] 即彭州通济镇以上的湔江流域、什邡洛水镇以上的石亭江流域、绵竹汉旺镇以上的绵远河流域。
[17] 即安县安昌镇以上的安昌河流域、江油西屏镇以上的通口河流域、江油大康镇以上的平通河流域、江油武都镇经平武南坝镇至平武龙安镇的涪江干流。
[18] 即广元昭化镇以上至青川县境内的白龙江流域,广元以上的嘉陵江干流等。
[19] 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紫坪铺水库电站机组闸门发生故障而库水无法下泄,为此,需要在最短时间内采用了机组空转,向下游泄水的措施,最初下泄流量为60立方米/秒,后又增加到90立方米/秒。但是,这与岷江上游500立方米/秒的入库流量相比非常之小,而且,电站机组长期空转也会损坏。于是在2008年5月13日,抗震抢险救灾指挥部决定:首先开始冲砂洞和泄洪洞的抢修。2008年5月13日14时,抢修人员到达冲沙洞工作门闸室,对闸门、启闭机和倾倒的电气控制盘柜进行了检查和调试,14时18分成功开启冲砂洞闸门,下泄流量达280立方米/秒。对泄洪洞的抢修因1号泄洪洞受损较严重暂时放弃,先抢修2号泄洪洞。由于当时库水位已上涨很快,为预防万一,专家们也制定了炸毁泄洪闸门的方案,所幸的是,由于2008年5月13日17时28分开启了2号泄洪洞闸门,水库下泄流量达到800立方米/秒,缓解了风险。在一些发电设备生产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经抢修,2008年5月17日19时25分,紫坪铺发电机组恢复运行。这座西部大开发政策的产物型水库,在作者看来,始终是悬在成都人民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20] 范晓:《震后需重新审视水电开发》,《中国经济报告》,2008年9月17日。
[21] 地质学家杨勇对此,这样表示他的担忧:“我多次考察过岷江河谷地质灾害和电站水库,地震后将会形成一系列重大隐患,造成灾害叠加和连续成灾,必须引起重视。”
[22] 水库诱发地震,是指因水库蓄水而诱使坝区、水库库盆或近岸范围内发生的地震。根据精确定位的水库诱发地震的震中资料证明,水库诱发地震震中位置均分布在坝区、水库库盆及近岸地段范围内,距库边线一般不超过3-5千米,最远10千米。对水库地震成因的探讨,一直是人们最感兴趣的课题,也曾有许多似是而非的观点流行。库水的重力荷载作用和孔隙压力作用是诱震因素之一,但库水的作用必须借助于地质体中存在的导水结构面才能向深部传递。通过查明库区是否存在特定的水文地质条件,来判别诱发地震的可能性,进而估计发震地点和最大可能强度,称为水库诱发地震研究中的水文地质结构面理论,是现阶段预测水库诱发地震的理论基础。参见范晓:《5.12四川大地震与水利水电工程》,《中国经济报告》2008年7月号。
[23] 这种危险性,至少从岷江上游地区的地质构造背景、震中的空间位置、发震时间,以及大震前地震监测的一些数据等方面来看,像紫坪铺水库诱发此次大地震的可能性是不能排除的。例如,对于龙门山这种主要表现为逆冲活动的地震断层来说,水库在蓄水到高水位后,水位快速下降的时段,是诱发较强地震最危险的时段。而5.12汶川大地震也恰恰是发生在紫坪铺水库蓄水到高水位后,水位快速下降的这一时段。此前,世界上各地水库诱发地震的案例中,震级最高的是里氏6.5级,这并不能说明水库就不能诱发震级≥7级甚至8级的地震,何况,已有的水库诱发地震≥6级的案例,都是发生在天然地震活动背景十分微弱、活动断层不发育的区域。而在有强烈地震背景的活动断层带上,修建大规模的水电工程,在世界上是几乎没有先例的。
[24] 例如,位于鲜水河地震带、安宁河地震带上的大渡河、雅砻江的梯级电站、位于东川—嵩明地震带、马边—昭通地震带上的金沙江中下游梯级电站等等。
[25] 为了实现生态利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俄罗斯联邦宪法》第36条规定:自然资源拥有者在管理、使用和支配自然资源的时候,不得给周围环境带来损害,不得违反法律和侵犯他人的合法利益。类似的规定,同样出现在《俄罗斯联邦宪法》第209条中。
[26] 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俄罗斯生态立法法典化运动,为当代俄罗斯生态立法法典编撰奠定了厚重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尝试。由于俄罗斯特有的法律文化和诸多社会因素的积蓄,又决定了俄罗斯生态立法法典化进程的渐进式发展路径与务实求真态度。作为“国际生态立法趋同化”的全球化过程参与者,俄罗斯又为各国在协调本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矛盾方面提供了法律救济的范式。俄罗斯学者的一句话:“这决不是为了标榜俄罗斯生态立法的飞速发展而追时兴,在社会和自然关系的转型时期,它是为了克服一个自称为法治国家现已存在的生态危机和经济发展所面临的诸多矛盾的解决所必须作出的里程碑式的决定,这是崇高而伟大的事业,它要求动员社会的、科学的、职业的力量和资金,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参见刘洪岩:《俄罗斯联邦生态立法的法典化》,《求是学刊》2009年第2期。
[27] 《汶川地震灾区生态修复条例》或《四川省生态保护条例》的立法研究,是作者在《四川汶川大地震重大法律问题研究——以灾害立法的制度创新为视角》(四川省2008年重大社科研究项目)中的一部分内容。
[28]《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第11章第一节生态修复规定,(1)坚持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以自然修复为主,加快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做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和小流域综合治理,恢复受损植被。(2)在岷江、嘉陵江、涪江上游地区和白龙江流域实施生态修复工程,逐步恢复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3)恢复重建种苗生产基地、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及生态监测、动植物病害防控设施和林区基础设施。(4)在龙门山断裂带中心区域划定特殊保护区域,以保护珍稀濒危动植物、独特地质地貌和震后新景观为主体功能,兼顾旅游业和其他不影响主体功能的产业发展。(5)加强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保护设施的恢复重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保护价值,受损严重、安全性差的各类保护区,要以保护为主,影响保护对象的生产设施等原则上不予恢复。(6)恢复重建卧龙、白水江等大熊猫自然保护区,异地新建卧龙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做好大熊猫及其栖息地的监测,建立大熊猫主食竹开花预警监测系统。
[29]专栏26生态修复:(1)林草植被恢复。修复生态公益林48.53万公顷,退耕还林等补植补造12.47万公顷;(2)种苗生产基地。修复种苗生产基地1.26万公顷、苗圃用房和温室大棚43.1万平方米;(3)自然保护区。修复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49个、大熊猫等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12万公顷、自然保护区生活生产设施16万平方米;(4)风景名胜区。修复国家级风景名胜区9个、省级风景名胜区30个;(5)森林公园。修复国家森林公园17个、省级森林公园18个;(6)森林防火与森林安全监测。修复防火瞭望塔350座、通信基站和中继台152座、专业营房和物资储备库5万平方米;(7)林区基础设施。修复林区道路8202公里、给水管线2512公里、供电线路3643公里、通讯线路2829公里;(8)草地恢复。修复草地15.53万公顷;(9)水土保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73平方公里。
[30] 高甲荣:《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中国林业出版社2006年版。
[31] 岷江上游的汶川地区属于高山峡谷区,地层结构以疏松的千枚岩和片麻岩为主,地质条件非常差,生态环境也相当脆弱。地震导致了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环境灾害,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植被和农田的破坏。山体中上部的人量植被会被破坏,从而形成荒芜的迹地;而汉川、茂县、理县等地区的农业人多在河谷区域和山体中下部的坡地上,很容易被泥石流冲毁,从而损失人量的耕地。
[32] 林明华:《汶川大地震影响中国核电选址》,见《中国新闻网》,2008年5月20日。
[33] 四川省内既有集贺核项目的科研、实验、设计为一体的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又有丰富电力项目设计经验的西南电力设计院,还有宜宾核燃料生产厂等资源的整合,具有许多省市所没有的优势。对于四川核电项目四川三坝核电站的首选厂址,已经国家电规总院批复同意,敲定为蓬安三坝地区。5.12汶川大地震后,核电专家专程考察了三坝核电站厂址,确认:这里没有受灾,地质结构也很安全。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院长赵华先生介绍,三坝核电站厂址的初步勘探已经完成,结果非常明确:适宜建核电站。在地质方面,三坝区域地质构造简单,且结构稳定,没有发生过崩塌、沉降、滑坡等地质灾害;地形北高南低,沿江两岸均属阶地,河谷宽阔,地势低缓,基岩出露较好。这里三面环水、一面靠山,有利于核电站的管理,所以,是理想的选址。资料来源:王鑫:《成都商报》,2009年4月3日。
[34] 王鑫:《成都商报》,2009年4月3日。
[35] 吴昭华:《四川出台地震灾区生态县建设指导意见》,见《中国环境报》2008年9月12日。
[36] 人口移民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而灾害性移民也具有非频发性,目前,对于灾害性移民的研究,理论上尚未成熟。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相关研究的机构并不多,比较著名的是英国牛津大学的难民研究中心。但是,难民研究和移民研究虽然总体上是相似的,还是有所区别的。作者希望可以通过5.12汶川大地震在抢险救灾、临时安置和过渡安置,以及灾后重建规划工作中,总结出相应的经验与教训,并得到更为理性的认识上提升,上升到理论高度,并形成相应的学科理论,以便指导5.12汶川大地震灾区灾后重新建设工作。在理论上,如果按动因和现象而言,移民可以分为工程性移民、灾害性移民、战争性移民、政治性移民、经济性移民、生态性移民、环境性移民和扶贫性移民等类型。5.12汶川大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口临时性和永久性迁移及其恢复重新建设活动中移民,则属于灾害性移民,是非自愿性移民,具有突发性强、涉及面广、整体破坏严重、灾区社会组织局部瓦解等特点。
[37] 人口移民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而灾害性移民也具有非频发性,目前,对于灾害性移民的研究,理论上尚未成熟。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相关研究的机构并不多,比较著名的是英国牛津大学的难民研究中心。但是,难民研究和移民研究虽然总体上是相似的,还是有所区别的。作者希望可以通过5.12汶川大地震在抢险救灾、临时安置和过渡安置,以及灾后重建规划工作中,总结出相应的经验与教训,并得到更为理性的认识上提升,上升到理论高度,并形成相应的学科理论,以便指导5.12汶川大地震灾区灾后重新建设工作。在理论上,如果按动因和现象而言,移民可以分为工程性移民、灾害性移民、战争性移民、政治性移民、经济性移民、生态性移民、环境性移民和扶贫性移民等类型。5.12汶川大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口临时性和永久性迁移及其恢复重新建设活动中移民,则属于灾害性移民,是非自愿性移民,具有突发性强、涉及面广、整体破坏严重、灾区社会组织局部瓦解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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