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拔了16颗牙!”
发布日期:2009-09-02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上诉法院潘尼尔法官认为,上诉人的异议是拔牙的数量,而不是拔牙工作本身。上诉人承认被告的工作是出色的,证据也没有显示出被告的手术存在任何的过失。因此,初审法官在被告是否存在过失这点上作出的有利于被告的判决并不存在错误。
对于人身伤害的指控,上诉人的理由是被告在没有征得“同意”的情况下拔掉了他所有的牙,而这是对原告的人身伤害。原告说他从来都没有同意拔掉另外16颗牙,而被告声称原告签署的两份表格显示他已明确授权被告进行他所认为合适的手术。潘尼尔法官认为,对于第一份表格,原告是在没有见到被告之前签署的,因此,被告对他进行手术之前,他有权利撤消授权。陪审团应该认定,医生和病人随后的协议,也就是后来拔16颗牙的协议,完全撤消了先前的一般授权。至于第二份表格,潘尼尔法官认定其含义是:手术开始后,病人授权医生进行另外一个手术。
被上诉人认为拔另外16颗牙之前他征求过上诉人的意见,原告的答复是:“你是医生”。被告认为这个答复实际上就是一种口头授权。而上诉人说手术前根本就没有见到过医生,而且也不记得与医生有过这样的对话。潘尼尔法官宣布这是一个事实的问题,应该由陪审团解决。陪审团的意见是对于这16颗牙,上诉人既没有明示也没有暗示同意拔掉。如果他没有同意,那么医生拔掉这16颗牙就是一种“技术性的人身伤害”。最后,潘尼尔法官宣布:因为实质性的事实存在着冲突性的认识,所以,初审法官径行判定被告胜诉是不恰当的。上诉法院最后的裁判结论是:撤消原判决。
?解读?
1.这是一个趣案,它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是:“受害人同意”是否可以成为被告有效的抗辩理由?一般而言,受害人同意是较充分的抗辩理由。
2.但是在实际的案件中情况没有那么简单,“受害人同意”是不容易确定的事情。一个美国教授开心的例子是:雅克为新相识朱丽准备了法国晚餐,烛光晚宴加上法国上等葡萄酒。饭后,两人坐在沙发里听着音乐,品尝着本尼狄克烈性酒和白兰地。戏剧中经常发生的一幕于是发生,雅克挪近、张着嘴凝视着朱丽。接着一个吻,雅克搂住了朱丽的脖子。只听得咔嚓一声,朱丽的脊椎骨折断。朱丽把雅克告到了法庭,问题是:雅克的所作所为是在朱丽的同意下进行的吗?
3.在这种案件中,有时不得不区分真实的同意和非真实的同意。特别是在原告和被告关系特殊的场合,这个问题尤其复杂。这些关系包括:医生和病人、雇主和雇员以及教师和学生等。
徐爱国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