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力迷思及其他
发布日期:2009-06-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本文作者
慢工出细活。
——俗语。
以前,我曾说过这样的话,苏力先生是自己最喜欢的的法学家(而非之一)。时隔多年,苏力先生在我心中的地位依旧没有动摇,即使最近他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的比较》一文而遭致不少批判。说实话,我很为自己能够保持这样的心境而高兴。之所以这样说,并不是仅仅因为“喜欢”就跟这位著名学者攀上了关系,而是说为自己一如既往的精神而高兴。年轻的时候,我们往往因为冲动甚至莫名的原因而喜欢上某个人、某件事,然而,待时过境迁,我们便忘却了自己的执著与承诺。也许是有这样的担心吧,自学法学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敢说,也说不出谁是自己最喜欢的法学家。对于“偶像”,借用苏力先生所说的,我也很怕自己“悔少作”,因此,会特别在意自己所珍惜的羽毛。
有人说,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地爱,也没有无缘无故地恨。理论上,的确是这样——喜不喜欢都会有一些由头。但是,要让一个人说出为什么,终归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以前的时候很怕别人问起,因为那个时候喜欢苏力先生的文风多一点,那种“长于抒情,短于反思”的行文让我很是痴迷。当然,这也是最容易让人批评、让人诟病的地方。于是,在铺天盖地的批评声中,我愈发地不敢说出这便是我喜欢的理由。以后的日子,我慢慢发现,其实,苏力先生的很多文字都是很有道理的,那些看似飘渺而矛盾的行文的背后有着自己坚实的理论作支撑。这时,我紧缩的心总算是可以舒缓一下了。以后的日子,当别人再继续批判苏力的时候,就抱着这样的心态了:批评他,是因为看得起他;批评他,是因为不理解他。就连我自己,也曾经在别人撰文要与我商榷时,也以此为“挡箭牌”:很想跟你有个深入的交流,只可惜,你终究还是不懂我的心!
其实,学界亦如江湖。人在江湖,总是有许多的身不由己。我们需要通过一定的形式来发表自己的言论,表明自己的立场,扩大自己的影响。同时,我们也应该做好被批评的准备,因为,每个人都会有自己不同的立场,观点相左、理论相犯时,口诛笔伐便不可避免。也许,套用当下比较流行的话说,这样的论战也是“必须的”。真理是否会愈辩愈明,理论上是,但事实上经常会使旁观者感觉有点云里雾里,有时,甚至连当事人也被“绕”了进去。不过,通过这样的形式我们终归能够达成某种程度上的理解。而这,就足够了。在这世上,能够相互真正理解的人本就不多。
喜欢苏力,平时就少不了翻阅先生的著作。阅读多了,自然会有一些想法。也许是自己天生不好学习的缘故吧,我对学界对于苏力先生“现代法取向与法律多元论证进路”有着难以解释的矛盾、“为贡献而贡献”的法律观受“现代化范式”支配的批判等不大关心,相反地,对一些“学术花絮”颇有兴趣。比如,苏力经常说一些“自己是一个不大自信的人”、“拉大旗,但并不是……”的话,每阅读至此时,我总会反复玩味。当然,这些“似是而非”的言论,我也只是把它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直到后来,我在《法律与文学》一书的序中,看到了一段很发我深思的话:“我历来不是那么自信的。在本书初稿完成将近六年之后,我才敢将之交付出版社,就是一个证据。但我认为,无论在学术上还是在社会实践上,这种不自信都不是一个弱点,甚或它是一个优点。它的核心在于你必须慎重地对待前人——其实就是他们——的智慧,因此有助于同情地理解和运用已有的学术积累,有助于开掘研究的深度。这既是自由主义的,也是保守主义的。”
在那篇文章的最后,赫然写着:“苏力 2000年8月19日于北大蔚秀园 2006年4日5日改定于北大蓝旗营”。一本写成的书稿,在计算机里蛰伏了六年的光阴,才姗姗面世。我不知道,在这当中,苏力先生究竟有着怎样的考虑,但是,相比于当下到处去挖掘“新课题”,而后亟不可待地把“成果”予以发表的“学者”来说,无疑,我会,而且应当敬重前者。
有时候,面对中国的法学,我会感到十分的困惑。一方面,我们挖空心思地去“发现”和“开辟”一块又一块法学新领域,我们有着世界其他国家望尘莫及或者说望其项背的人员优势,我们的同学在平时写作以及毕业选题的时候,会发现似乎每一个方面都有了较多的论述——我们的法学研究很难找到盲点或者说死角;另一方面,我们发现似乎每一个已被开发的领域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现有成果要么粗秒淡写,要么相互“借鉴”,总之,总是让人觉得“犹未足”,但囿于“专家论述”不敢、不能有所突破。法学三十年。我们的确取得了一些成就,如拥有了一大批的学者,出产了一大批学术,培养了一大批学子。但,成就不应过高估计,尤其是在学术上。谁都知道,慢工出细活。但是,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多少?
也许,我们不该过多的指责学者,因为,这种粗放型的学术生产方式也不是他们所想看到的结果。谁都想自己以及自己的共同体有个良好的声誉,但,人都是逼出来的。现代的学术体制下,也许没有人敢像苏力先生那样让自己的学术成果在计算机里蛰伏数年。快速地发表自己的成果,不但是评职称的条件,也是做老师的任务,同时,也是谋生的手段。现代社会,孔子式的“述而不作”已越来越少,而也正是因为这份“少”,我们才应该对那些数N年如一日地执着于自己的追求,珍惜自己“羽毛”的学者以更大的尊敬。
圣经说,太阳底下无新事。也许,那些曾被我们发掘的新东西,前人早已发现,后人也将会发现。只不过,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恰好被我们赶上了。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做的精细一些,再精细一些,既是为了尊重前人的“慈悲”,也为了给后人以“智慧”,更是为了让自己能够对学术“问心无愧”。
【作者简介】
范卫国,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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