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晓玲——中山大学外语中心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王哲——中山大学外语中心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
本文系'十一·五'学位制度和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编号:06CB111)“法政专业学位研究生英语课程设置和教学改革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内容提要」在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外语教学中,运用网络外语课程将美国电影中的英美法律制度、法律意念等法律问题作为引子,以英美法系的经典判例作案例,讨论中国法律制度的规范与完善,探讨中国的法律问题,有的放矢,对培养符合职业规范要求的法律专业从业人员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介绍了法律与文学的理论背景,继而阐述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外语教学中,应用网络教育的必然性,讨论影像中的法律和网络外语教育的互动关系,最后期盼这种高质低耗的网络外语课程教学模式的研究不断深入。
「关键词」电影中的法律 语言学习 法学思想 网络教育
法律硕士(Juris Master)专业学位是文科高层次职业研究生教育的三大支柱之一,也是重点大学学科建设的重要品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外语教学的范畴,目前仍然属于基础而非专业外语教学,其原因应该是多方面的,教师的专业知识限制是原因之一。有人说,法律语言本身就是一门外语,而法律英语作为法律与英语交叉的产物, 更加着重于在法律实践中的运用。然而,对我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外语教学现状进行问卷调查后发现,目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外语教学培养目标及方案明显滞后,课程设置及教材的发展也不尽人意。我国的法律硕士是舶来品,其专业学位教育体系的培养模式直接移植美国的法学博士(Juris Doctor)。英美国家具有判例法的传统,而判例法在我国法律理论和实践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目前中国最高法院正在定期编辑类似的《案例汇编》,用于指导法律从业人士。因此,在我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外语教学中,将美国电影中的英美法问题作为法律文化,比较其法律思维的特征,将英美的法律制度作引子,讨论中国法律制度的规范与完善,以英美法系的经典判例作案例,探讨中国的法律问题,有的放矢,对培养符合职业规范要求的法律专业从业人员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论述的网络外语课程坚持借鉴与创新、继承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改革创新与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标准相衔接的外语课程的教学内容体系,研究具有其专业学位特色的外语教学的培养目标及方案,形成不同于其他专业学位的综合型“新媒体应用”的外语教学模式。本课程以法律与文学的理论为指导,聚焦于当代美国电影,利用电子教学平台,观看剪辑后的电影文学文本,从各种相关的法律故事片段,探究电影文学作品所表现出来的法律现象,解读具有法理学意义的问题。教学实践发现,这种课程使学习者在学习英语和法律语言的同时,也学到了法律知识和法学思想。由于这些电影文学文本的地域性限制,其中法律案例的实用性有时难免有一定的局限。本文首先介绍法律与文学的理论背景,继而阐述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外语教学中,应用网络教育的必然性,讨论影像中的法律和网络外语教育的互动关系,最后期盼这种高质低耗的网络外语课程教学模式的研究不断深入。
一、法律与文学的理论背景
按照沈明沈明: “法律与文学:可能性及其限度”,载《中外法学》2006年第3期,第310-322页。 的观点,法律与文学的概念发源于美国法学院的一场学术运动,始于詹姆斯·怀特(James White)教授1973年出版的《法律的想象:法律思想与表达的性质之研究》,继而演变成一种法学流派或领域。按理查德·A·波斯纳Richard A.Posner:Law and Literature(2nd editi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的说法,法律与文学可以有四个分支,一是作为(as)文学的法律,二是通过(through)文学的法律,三是有关(of)文学的法律, 四是文学中(in)的法律。更多学者认为,法律与文学的范畴主要有作为文学的法律(作品和理论),以及文学中的法律两大分支。网络外语课程注重对英美电影文学中的法律进行研究,确切的说,是研究英美电影作品所反映出来的法学思想。朱苏力认为,中国法律与文学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朱苏力:《法律与文学: 以中国传统戏剧为材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3-39页。 法学界学者贺卫方、刘星、徐忠明、冯象、梁治平等从不同的角度与方式触及到法律与文学的领域。其中,贺卫方、刘星、冯象等的叙事和论证方式,朱苏力、徐昕、胡明等从影像中寻求法学理念的路径,对网络外语课程的设置和教学有很大的启示。胡明:《正义的历史映像》,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93-101页。
从影像中学习英语语言,从法庭片中了解美国的法律文化,从律师、法官、陪审员、原告、被告、证人们纷纷登场看种种冲突和对抗,从法庭上律师与证人、委托人、法官以及原告之间的滔滔雄辩,享受法律得以制定、正义得以伸张。朱靖江认为这种民意深厚的美国法文化类型影片几乎成了美国文化的国粹,几乎使新的英雄在成型,新的叙事模式应运而生。保罗·伯格曼、迈克尔·艾斯默:《影像中的正义:从电影故事看美国法律文化》,朱靖江译,海南出版社2003年版,第1-3页。 德国法学家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Gustav Radbruch)认为法律可以利用艺术,艺术也可以利用法律,因此利用电影学习语言、学习法律的想法也就应运而生。
二、网络外语教育的必然性
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现代人“有文化”的具体标志之一是具有获取信息的能力。信息能力包含传统(读写)能力、媒体能力、计算机能力和网络能力。1922年,托马斯·爱迪生在《发明者》上曾说过,电影一定会对我们的教育体系进行全面改革,不要几年,如果不是全部也是在很大程度上,电影会代替教材的使用。尽管实现“电影替代教材”的梦想并未实现,但电子学习的时代早已来临。目前,全国各重点大学网络学院方兴未艾,所开设的课程从专科、专升本到研究生不等。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网络外语教学,即通过电影学语言、学法律,依靠的也是媒体与网络、网络与影视。由于法律专业学位培养对象是公、检、法、司及社会各界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士。他们离开学校多年,年龄差别较大,外语水平参差不齐。他们集中学习两个月英语,约80学时,且班级较大,人数常在50-70人之间。在如此短的时间里,仅仅靠课堂上观看电影,从各种相关的法律故事片段把脉电影文学作品所表现出来的法律现象并非易事。因此,需要课后在网络上反复观看,以达到深入且理性地理解影片中的法律和法学问题,在练习操练英语及法律英语的同时,也研读、品味其法律知识的隐喻,解读具有法理学意义的现象,同时提高在涉外案例中对西方法律文化和法律思想的悟性,在法庭辩论以及国外法学考察等真实情景中,正确、流利地使用语言,体现新时期对语言技能的综合要求,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而且,学习者即使暂时离开学校或毕业了,仍然可以积极主动地进行网络学习,这种高质低耗的教育新路正是网络教育的特色所在。
三、影像中的法律和网络外语教育
外语教育最初以口语为基础(word-based), 后来以文本为基础(text-based),现在以影像(reel-based)为基础,这是网络发展促成语言学习模式改变的必然结果。观看英美原版电影一直是我国外语教学的重要手段,可以学到原汁原味、或文雅或粗俗的语言,可以了解异域文化,世界历史及西方的价值观。本着以电影文本语言学习为基础(script-based),结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际需要,观看系列具有法律题材的、通过剪辑的美国原版电影,对其进行分析,洞察作品表现出来的法律意念,提出对这些作品的理解和解释,培养理性的思辨能力,以拓宽国际法律视野,正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外语网络课程的主要目的。
亚里斯多德曾经说过,法律即理性而非感性思维。法律似乎象征着一切教条、刻板、无情,而电影则代表浪漫、多彩的生活态度。但法律与电影都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电影用光影声色生动形象地描写生活,法律用严谨的规则和逻辑编织生活。依照徐昕的观点,电影可以涉及各种法律问题,以最贴近民众的方式展示正义的实现,或实现正义的艰难。徐昕:《影像中的司法》,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电影为法律分析提供了生动形象、活泼有趣的素材,通过电影可以揭示出深刻的法理。电影反映了社会生活,展示了大众文化视野中的法律,体现了社会公众对法律的认知、理解或对法律的误解,因此电影可以是法律人与社会公众实现沟通的另一种途径。由于受英语语言教学的限制,法律网络课程所讨论的电影“故事”全部取材于美国电影,关注的也是日常生活中最严肃与最实际的问题。
从美国现代优秀的获奖影像作品中,我们搜集具有英美法文化、法律理论、法学思想的电影。随着好莱坞法庭片的诞生以及新的法律理念的出现,我们正在而且还将按照不同法律主题继续进行电影剪辑,然后将其分门别类,上传到电子教学“影像、语言及其他”的网路课程,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学习者观看。该课程设有课程描述、影响资料、专业理论背景、课程工具、讨论及相关链接等板块。在具体教学中,还设计了看前、看中和看后各阶段的不同学习任务,启发、引导学习者自觉、自主地鉴赏电影中的法律故事,了解美国的法律文化,感受事实的真相和法律正义。例如在学习《十二怒汉》时,看前有热身问题,词汇及法律概念等语言学习;看中先了解电影梗概,然后注重分析所选影片剪辑中人物背景和人物性格,最后才能明白为什么最初只有8号陪审员杰克·雷蒙德对“男孩杀死其父”判决有罪的证据感到不足,到最后其余11位陪审员逐一投票表示男孩无罪。看后我们分组讨论 “陪审团评议”制度存在的必要性。与其他影片不同,法律题材的电影中法庭审判现场是这类电影的最大看点。剪辑的电影几乎都出现了长短不一的审判场景。审判代表了文化当中最为理性的部分,浓缩了人类种种冲突,对抗的力量在审判庭里进行正面而又激烈的交锋。如《杀死一只知更鸟》中的阿蒂克斯为汤姆进行的辩护、《费城故事》中的约瑟夫为贝克特进行的辩护,《好人寥寥》中的卡菲为道森和唐尼进行的辩护,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除了可以从法律的角度,对英美法的根源、发展、宗教、刑侦技术、犯罪心理等问题进行思考外,还可以从电影艺术等不同角度,对演员、作品及演技进行评价,进而对人性、对自由、对民主的渴望以及对个人权力的维护发表评论。正如胡明所言,以前观看《威尼斯商人》“一磅肉的诉讼”时,看到的只是夏洛克的贪婪,如今从法律视角去观看,真正体会到夏洛克“我要求法律”维权意识的含义。胡明:《正义的历史映像》,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93-101页。 因此,这种法律专业学位外语网络课程的集开放性、批判性、娱乐性及创造性为一体,法律和英语的教与学有机结合,达到了寓教于乐的效果。
四、结束语
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网络外语课程的研发刚刚开始。教学模式从普通课室学习,转变成普通课室及网络课室的自主学习,在学习英语和法律英语的同时也学到了法律知识和法学思想,我们期盼这种“一石多鸟”的网络外语课程模式的研究不断深入。教学实践和相关研究发现,这种综合性的语言学习,容易淡化语言技能训练、被“异化”成法律专业学习的倾向,教师需要适度把握。其次,网络永远是个双面刃,它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网络外语课程学习提供了方便的同时,对其他管理者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学校需要先进的网络技术支撑,教师需要掌握电影剪辑和课件制作等网络现代技术,加强新知识结构的构建等。由于这些电影文学文本的地域性限制,电影中表现的法律,按刘星的说法,是“地方性”的、“区域性”的刘星:《法律是什么》,广东旅游出版社1997年版,第270-280页。 ,其中法律案例的实用性有时难免有一定的局限。如果能对美国法律学术发展、法学研究方法论加以反思,显然会对中国自己的法律规范及法学研究产生有益的借鉴作用。如果今后能对其他文科专业学位网络外语教育进行类似的综合探讨,较好地实现基础英语与专业英语教学阶段资源的合理配置,势必更加完善专业硕士研究生外语教学,为拓宽日后从事专业学习和研究的视野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摘自《法治论坛》第13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