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复盘:大股东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法院判赔500万
核心结论: 大股东借关联交易把公司利益输送给关联方,只要关联关系、价格不公允、损害数额三组证据链完整,公司或其他股东完全可以依据新《公司法》追究其责任。下面这起亲办案例,就是"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认定逻辑的完整呈现(当事人与案号均已脱敏)。
说明:本文为办案复盘与法律知识分享,作者为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闫彬彬,专注涉企与建设工程争议解决,内容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以专业律师意见为准。
一、案件详细情况
某施工企业由大股东控股经营,收益权和管理权相对集中于其手中。公司工程业务经营多年,账面利润却逐年下滑。一位小股东留意到:公司的大量工程材料,长期集中采购自一家报价明显偏高的供应商,而这家供应商正由大股东实际控制。
小股东进一步发现:相关采购交易几乎未经过规范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大股东握有采购主导权,公司利润与经营规模明显不匹配,疑似通过不公允的关联采购被"利益输送"出去。小股东向大股东要求查阅财务资料,遭以"涉密、无关"为由拒绝,双方冲突升级。
二、代理方案
代理人接手后,没有贸然起诉,而是系统地打了四个"组合拳"来构建证据链:
1. 启动股东知情权程序。 依据新《公司法》第57条,先书面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被拒后依法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把公司真实采购记录、资金流向、合同凭证拿到手。
2. 锁定关联关系。 调取该供应商的工商登记、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资料,证明其与公司大股东存在控制关系,坐实"关联交易"身份前提。
3. 量化不公允价差。 搜集同期同类材料的市场价格、第三方询价与行业报价,逐笔比对公司采购价与市场价的差额,算清公司因此流失的利润数额。
4. 依法提起诉讼。 请求公司监事会以公司名义起诉;在监事会怠于行使的情况下,小股东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主张大股东向公司赔偿。
三、审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大股东利用其对公司的实际主导地位和对关联供应商的实际控制,通过非公允的关联采购将公司利益输送至关联方,构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依据相关法律判令大股东向公司赔偿损失500万元(案号(2024)豫01民初***号,已脱敏)。
四、律师点评
这起案件最直观的启示有三点:
- 关联交易的关键在于"公允"与"程序"。 交易价格是否明显偏离市场、是否履行披露和决议义务,是损害认定绕不开的两个焦点。只要关联关系、价格差异、损失数额证据齐全,看似隐秘的利益输送很难站得住脚。
- 知情权是维权的先手。 中小股东先把账查清、把证据固定,谈判和诉讼才有底气。先走知情权而非急着"撕破脸",往往决定证据能否完整获取。
- 股东代表诉讼是重要武器。 当公司怠于维权时,小股东可以依法替公司把钱追回,这是新《公司法》给中小股东提供的实在保护通道。
五、建议意见
- **小股东 **:把知情权当成日常功课,重大投资、异常采购时及时查阅并留痕,别等公司被掏空才想起维权;
- **实际控制人 **:关联交易务必"披露+决议+公允价格+账目一致",避免因暗箱操作被认定损害公司利益而承担赔偿责任;
- **双方 **:把章程中的出资、股权转让、关联交易回避和退股机制写清楚,用制度把争议挡在爆发之前。
常见问题(FAQ)
问:遭大股东拒绝后,小股东如何取得财务资料?
答:可依法行使股东知情权——先书面申请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被无正当理由拒绝或逾期不答复的,向法院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这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有效途径。
问: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告大股东有什么区别?
答:股东代表诉讼由小股东"替代"公司起诉损害公司利益的人,胜诉赔偿归公司所有,适用公司怠于维权的情形;而一般损害赔偿之诉中,当事人按自身损害主张。建工企业中小股东维权多以股东代表诉讼为主路。
问: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价格不公允"?
答:通常是同期同类材料的市场价格、第三方询价、行业公开报价或专业评估报告,与公司实际采购价格进行比对,形成可量化的价差。留存采购合同、发票、付款流水予以印证,会更完整有力。
问:这类诉讼的赔偿给公司还是给小股东?
答:股东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中,赔偿的对象是公司本身,赔偿款归公司所有,因为受损的是公司利益。中小股东通过该诉讼保护的是公司整体及其他股东的集体权益。
问:我作为小股东想起诉,需要先自己找够证据吗?
答:不需要完全靠私下收集。会计账簿、凭证等关键证据,恰恰要通过知情权诉讼、调查令、证据保全等法定程序获取。由熟悉公司诉讼的律师设计取证路径,比"自力收集"更稳妥有效。
这起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案提醒建工和民营企业主:** 公司治理不是大企业才有的课题,越是老板个人色彩重、家族式运作的企业,越要提前把股东权责、关联交易和程序留痕理顺。** 把制度功课做在前面,远比事后打官司更为稳妥可落地。
作者简介: 闫彬彬,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律+造价复合型背景,专注涉企与建设工程争议解决。累计代理标的超20亿元,胜诉金额超5亿元,执行回款超3亿元,服务中铁五局、湖南五建、海天建设集团、陕建六建等常法客户13家。
资料核验日期:2026年9月。本文为办案复盘与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不承诺任何案件结果,具体案件请以专业律师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