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婚姻家庭案例 >> 查看资料

苏州马恩杰律师:离异父亲不愿意支付高中学费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6-09-01    作者:马恩杰律师
我作为苏州婚姻家事律师,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以及苏州法院裁判实践,完整解答如下:
1根据《民法典》,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孩子成长和教育义务。父母应当保证未成年的入学和完成学校教育;
2.支付学费属于支付抚养费的部分,父母无论是否离异均有义务支付。
4. 马律师建议,可先和父母沟通说明法律规定及上学重要性。若自己沟通无果,可向当地妇联、社区、居委会,学校或教育部门求助必要时通过诉讼要求父母支付学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苏州马恩杰律师执业十五年擅长处理:刑事辩护、公司股权、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婚姻离婚等纠纷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最新文章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33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