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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的女儿没赡养老人有继承权吗?

发布日期:2026-09-01    作者:马恩杰律师
苏州继承马恩杰律师,结合现行继承方面的法律规定以及苏州法院裁判实践,完整解答如下:
1.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继承权与是否履行赡养义务是分开的,并不直接挂钩。
2.。即使女儿嫁出去的女儿,没有和父母共同生活,没有履行赡养义务,她仍然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3. 不过,如果其他继承人认为她严重违反赡养义务,可以在遗产分配时主张适当减少或不分配她的继承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规定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苏州马恩杰律师擅长处理:刑事辩护、公司股权、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婚姻离婚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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