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ST 泉为最新维权消息,收到处罚告知,符合条件亏损者可维权

发布日期:2026-07-17    作者:谢保平律师
ST泉为最新索赔消息:
2026年7月16日,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9号)。经查明,公司、褚一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其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自2023年1月褚一凡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后,其亲属实际控制的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子公司发生大额关联交易。2023年全年,双方累计交易金额高达2.7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27%,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85%。然而,公司既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在2023年年报中予以披露。
其二,未按规定披露主要资产被查封的情况。2024年8月起,公司子公司山东泉为的厂房、车辆、土地使用权等主要资产陆续被多地法院查封,被查封资产账面净值达2.1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65%。公司不晚于2024年12月6日便已知悉该情况,却迟至2025年4月29日才发布公告披露。
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ST泉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60万元罚款;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褚一凡给予警告,并处以1550万元罚款;对总经理雷心跃、时任董事张庆峰、时任监事会主席李会分别处以280万元、160万元和20万元罚款。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拟被罚金额高达3070万元。
 
投资者索赔依据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ST泉为索赔条件如下:
2023年1月18日至2026年3月19日之间买入300716泉为科技,且在2026年3月2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条件仅为律师团队初步判断,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不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05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