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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未留遗嘱,房产如何分?河南首航程律师成功调解遗产继承纠纷

发布日期:2026-04-15    作者:程岩律师
【案情简介】委托人孙先生(化名)父母双亡,留下郑州市区一套房产。父母生前未立遗嘱。孙先生有兄弟姐妹共4人,均要求分割房产。争议点:孙先生长期与父母共同居住,并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甚至为照顾父母辞去外地工作。其他兄弟姐妹认为房子应法定平均分割。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律师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至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1.继承方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2.分配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3.举证责任:主张“多分”的继承人,需提供证据证明其履行了更多赡养义务,如长期共同生活的证明、医疗护理支出记录、邻居或居委会证言等。程律师为孙先生收集了:社区居住证明、历年医疗费用账单、护工雇佣合同、邻居联名证言及辞职证明,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其尽主要赡养义务。【法院判决】法院审理认为,孙先生长期与父母共同生活并承担主要赡养责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最终判决:1.涉案房产由孙先生继承 60% 份额。2.其余三位兄弟姐妹各继承 13.3% 份额。3.若一方不愿变现,其他继承人可协商由孙先生按市场价格补偿相应份额给对方。程律师提示: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尽孝多者多得!郑州遗产继承律师、法定继承纠纷、遗嘱见证,程律师专业厘清份额,定分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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