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创新成为遗产:如何继承专利与著作权?
发布日期:2026-01-26 作者:周运柱律师
一、著作权继承
- 可继承的财产权:
- 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经济性权利,在著作权保护期内(作者生前及死亡后50年)可依法继承。
- 发表权:若作者生前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品,死亡后50年内,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由作品原件合法所有人行使。
- 不可继承的人身权:
- 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这些权利与作者人身不可分离,不可继承,但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责任保护这些权利。若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则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 继承方式:
- 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 遗嘱继承:若作者立有遗嘱,按遗嘱执行。
- 遗赠扶养协议:作者可与他人订立协议,由受遗赠人承担生养死葬义务并继承著作权。
- 特殊情形:
- 合作作者:周律师提醒,若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财产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 法人著作权:法人终止后,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享有;无承受者的,归国家所有。
- 可继承的财产权:
- 专利实施许可权、专利转让权、专利收益权等财产性权利,在专利保护期内(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专利10年、外观设计专利15年)可依法继承。
- 不可继承的人身权:
- 署名权: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署名权具有人身属性,不可继承。
- 继承方式:
- 法定继承:按《民法典》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份额继承。
- 遗嘱继承:按专利权人生前遗嘱执行。
- 遗赠扶养协议:专利权人可与他人订立协议,由受遗赠人承担生养死葬义务并继承专利权。
- 继承程序:
- 办理著录事项变更手续:继承人需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权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文件,经审核登记后完成权利转移。
- 专利申请权继承:若专利申请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专利申请权,成为新申请人,但需按专利法规定继续办理申请手续。
- 特殊情形:
- 职务发明创造:若专利权基于职务发明创造产生,单位可能享有一定权益,继承时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 专利权终止:若专利权已过保护期或被宣告无效,则无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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