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继承?——聚焦宅基地房屋、公房使用权与动迁安置权益
发布日期:2026-01-20 作者:周运柱律师
宅基地房屋、公房使用权、动迁安置权益能否继承?周律师回答:
宅基地房屋、公房使用权、动迁安置权益的继承问题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一、宅基地房屋的继承
- 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
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民仅享有使用权,因此宅基地本身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 宅基地上房屋可继承
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合法财产,可依法继承。根据“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但受以下限制:
-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若继承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如为本村村民且无其他宅基地),可经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户籍):可继承房屋并继续使用宅基地,但不得翻建、改建、扩建房屋。房屋自然灭失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 继承方式
-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遗嘱继承:若遗嘱明确房屋由特定继承人继承,则按遗嘱执行。
- 公房使用权一般不能继承
公房产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承租人仅享有使用权(基于租赁合同),不属于个人财产权益,因此不能直接继承。 - 特殊情况下的承租人变更
- 共同居住人继续承租:若承租人去世后,存在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如配偶、子女),可申请变更承租人继续使用公房。
- 无共同居住人:公房由产权单位收回,重新分配给有需要的其他人。
- 实务操作
- 周律师提醒:需向当地公房管理部门咨询具体政策,准备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依规办理申请手续。
- 动迁安置权益一般可继承
动迁安置权益(如安置房屋、货币补偿)本质上是基于被拆迁房屋的财产权益,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可依法继承。 - 继承方式
- 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协议内容继承。
- 无遗嘱或协议:按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特殊情况
- 家庭共有权益:若动迁补偿涉及家庭成员共有部分,需先分割共有财产,确定被继承人个人份额后再继承。
- 协议限制:若拆迁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权益仅针对特定个人(如过渡安置费),则可能无法继承。
- 实务操作
- 继承安置房需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继承货币补偿需分割补偿款。
- 若继承人之间存在争议,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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