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位是否垫付工伤认定有争议的员工医疗费吗?
发布日期:2023-07-17 作者:张晓晗律师
而实践中,关于工伤认定是存在很多争议的,如果员工无法认定工伤,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医疗费应当自行承担。
按照规定,如果无法认定为工伤,单位垫付的医疗费用可以向员工要回,但实际中经常会产生纠纷。
所以,很多工伤认定存在争议的情形,单位都不愿意垫付全部医疗费用,法律也没有规定单位必须垫付医疗费用,员工自行付费治疗,然后向工伤保险基金报销。
但如果单位在工伤发生后一个月内不为员工申请认定工伤,一个月后员工自行申请认定工伤,那这一个月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若是劳动者工作中受伤,送往医院后单位不垫付医疗费,员工自己也付不起医疗费该怎么办?
员工受伤无力支付医疗费,可申请先予执行
李某是某材料厂员工,厂里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
有一天李某在工作时不慎将左臂卷入皮带传输机传送滚筒部位,损伤严重。
工厂立即将李某送往医院治疗,垫付了一部分医疗费后就再也没有到医院来看过。因为李某受伤严重,左上臂中断截肢,需要昂贵的医疗费用,李某作为家里的唯一收入来源,家里已无力支付这么多的医疗费用。
李某家属找到工厂领导要求垫付医疗费,工厂以经济不宽裕、李某违规操作不属于工伤等理由拒绝垫付。
李某家属经过咨询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仲裁委查明情况后,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及时作出裁决先予执行治疗费。
先予执行的规定和申请流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 先予执行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由此可见,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也可以向劳动仲裁申请,然后移送到法院执行。只是直接向法院申请需要提供担保,向劳动仲裁申请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劳动法中劳动者经济补偿N、N+1、2N、2N+1、2(N+1)及61种情形和标准(全)
-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服务指南
- 关联企业混同用工,劳动者该向谁主张权益?
-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因用人单位单方调岗降薪引发的劳动争议案胜诉,充分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因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引发的劳动争议案
- H某诉FRZ劳动争议纠纷案
- 未足额支付停工留薪工资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 员工工伤后,与用人单位“两不找”情形下劳动关系是否解除?
- 没有结算单就不能付款?法院这样判
- 未足额支付停工留薪工资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因用人单位扣发员工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仲裁案,完全胜诉。
- 劳动争议案件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工作年限
- 广西*医院违法辞退57名护工,被判决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拖欠工
- 广西*医院违法辞退57名员工,被判决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拖欠工
- 父母与子女之间能否解除父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