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亲诉刘鑫二审维持原判,认定刘鑫锁门等事
发布日期:2023-01-04 作者:张颖律师
案件一波三折,从2019年10月江歌妈妈起诉,后因取证、疫情等原因案件直到2021年4月15日一审开庭,本案一审判决书判决刘鑫赔偿江歌妈妈696000元,其中人身损害赔偿496000元,精神损害赔偿20万。
但在一审判决生效的最后一天,刘鑫上诉,称一审认定事实错误,2月16日二审开庭,刘鑫称自己没有过错,否则自己锁门。江歌母亲陈述案件审理期间江歌的母亲多次被刘鑫的支持者电话骚扰。11月22日二审再次开庭,刘鑫本人出庭,说有新证据,说江歌谎称刘鑫怀疑,向陈世峰所要10万元,认为陈世锋当天行凶的对象就是江歌。并陈述江歌母亲伪造证据等。
11月30日出具的判决书中可以分析出,刘鑫对陈世锋的骚扰曾以不想把事情闹大等理由,对江歌准备报警的行为进行了阻止。
当晚刘鑫要求江歌陪同返回公寓,是刘鑫向江歌求助,等于刘鑫就是侵害风险的引入者,那么江歌和李鑫之间就形成了特定的救助民事法律关系,等于刘鑫作为被救助者对江歌是负有注意、救助、安全保障的义务。第三,认定了案发当天确实锁闭了房门,对江歌的受害是知情的。
所以判决书中说了,任何在自己依法保护自己生命健康权的同时,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因保护自己的权益存在过错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随后江歌母亲将判决书拿到女儿墓前,来告慰亡者。这一路维权6年的艰辛,确实不容易。6年前刘鑫将救助自己的江歌置于险地,不仅没有感恩和愧疚之心,6年后又为了自保加大了对江歌母亲的侵害,试图翻案。人性怎么阴暗到如此地步,真是不遇事,你永不不知道你身边的是人是鬼。
根据北京日报显示,判决后,刘鑫对赔偿款发起了网络募捐,随后微博账户被永久禁言。对于此案大家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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