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内一方家中拆离婚房产分割纠纷
原告诉称
赵某珍、郭某辉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北京市海淀区一号的房屋归赵某珍、郭某辉所有,待可办理产权证时登记在二原告名下;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赵某珍与郭某辉系母子关系。1993年3月9日郭某鑫与赵某珍结婚,1993年11月26日生一子即郭某辉。2015年12月10日赵某珍与郭某鑫经法院判决离婚。二原告起诉郭某鑫、郭某君、郭某丽、郭某亮分家析产继承纠纷一案,经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因当时诉争房屋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法院依法判决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一号房屋归赵某珍、郭某辉居住使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二号房屋由郭某鑫居住使用。现诉争房屋已经具备了办理产权登记的要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请求法院判令北京市海淀区一号房屋归原告赵某珍、郭某辉所有,以维护原告合法权。
被告辩称
郭某鑫辩称,赵某珍二人的起诉违反一事不再理,属于恶意诉讼,涉案标的与之前判决书一致。
法院查明
据本院之前民事判决书载:郭某鑫与赵某珍1993年登记结婚,1993年生育一子郭某辉,2015年二人经本院判决离婚。该案赵某珍、郭某辉作为原告起诉郭某鑫等四人,要求对海淀区A号院腾退所取得的两套回迁安置房及腾退补偿款进行分割。该案经查2012年4月11日,郭某鑫与北京H公司签订《安置房订购合同》2份,分别购买一号、二号。该案本院认为因诉争A号院安置房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本院仅处理居住使用问题。该案本院判决海淀区一号由赵某珍、郭某辉居住使用。该判决已生效。
本案中,赵某珍、郭某辉主张诉争房屋现已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为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要求判决诉争房屋归二人所有,待可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时登记至二人名下。本院与北京H公司进行核实,确认了诉争房屋所在小区正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中。
裁判结果
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一号房屋归赵某珍、郭某辉所有,待可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时登记至二人名下。
靳双权点评
就诉争海淀区一号房屋,经法院前案析产继承纠纷判决,已确认归赵某珍、郭某辉二人居住使用。诉争房屋性质为腾退安置房,在法院前案分割时因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故仅对居住使用权益进行判定。现在诉争房屋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条件时,赵某珍二人本案中提出的诉请,应予以支持。
- 2026宁波涉外离婚怎么在国内办?管辖权与准据法选择
- 2026 年 8 月重庆离婚纠纷实务分享|周旭代理李某刘某离婚案,梳理调解分割车辆债务完整办案细节
- 2026 年 8 月重庆离婚纠纷实务分享|周旭代理李某刘某离婚案,梳理调解分割车辆债务完整办案细节
- 2026 年 8 月河南郑州经验丰富的离婚纠纷律师丹志慧案例分享:杨某周某离婚调解案,妥善处置三子女抚养与婚内财产交割纠纷
- 2026宁波余姚能追回赠给第三者的钱吗?
- 2026 年 8 月郑州经验丰富的离婚纠纷实务分享:刘房娜代理胡某某家暴分居二次起诉离婚案,详解调解维权完整办案过程
- 2026宁波夫妻一方欠的债另一方要还吗?共同债务认定新规
- 2026宁波鄞州高净值离婚如何查明资产?
- 2026宁波鄞州起诉离婚证据怎么准备?
- 恋爱期间的赠送礼物属一般情感赠与而非彩礼,不应当返还
- 夫妻一方将共有财产赠与给子女,另一方是否可以追回
- 2026年7月青岛专业离婚纠纷律师案例分享|郑泽敏律师代理孙某与张某某离婚案,厘清婚前股权千万增值分割难题
- 北京婚姻家事律师推荐许迪律师:同居共同共有房产出资比例分割实务全解
- 婚内无借条无备注大额转账 30 万,无法认定婚内借款警示案例
- 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2026 年法院法定判离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