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专属管辖?
发布日期:2022-07-04 作者:张世杰律师
法律对某些特殊案件,强制性规定只能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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