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民法典实施后湖北武汉拆迁安置房如何分割
发布日期:2022-07-02 作者:蒋艳超律师
拆迁安置房如何分割这里又分两种情况,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采用的回迁安置方式的不同,一种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行“拆一还一”取得的回迁房,这种情况应当认定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它只是婚前个人财产形式的一种转化,如果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因增购面积而夫妻二人缴纳了部分费用,这部分费用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出资,在确定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同时应当将缴纳费用的一半予以返还另一方。
另一种情况是,被拆迁房屋是集体土地性质的,安置时“按人头”计算面积的,夫妻双方当然对于自己享有的安置面积享有一定份额。而对于增购面积,如果用被拆迁房屋的面积进行折抵的,属于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如果是夫妻二人缴纳部分房款购买的,二人对于增购面积均有份额;属于“折抵与现款”相结合的,要确定相应的比例再进行分割。

二、离婚财产的分割有什么方法 首先,夫妻双方的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的个人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离婚时只需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是不用对各自的个人财产进行分割的。
其次,至于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由夫妻双方先自主协商,可平均分配,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只要能够达成一致,原则上法律均不禁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分割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如果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并且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分担和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均达成了共识的,可以订立离婚协议书,并依法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最后,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就财产分配问题协商不成的,任一方都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三、房子怎样才算婚前财产 一般情况下,对于婚姻家庭中的房子,在以下情况可属于婚前财产:婚前全额全款购买的房子;婚前协议规定的婚前财产(进行房产公证);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并赠予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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