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能否到法院起诉离婚?
发布日期:2022-06-08 作者:方燕律师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能否到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任何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若一方要到法院起诉离婚,必须先补办结婚登记。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只能按同居关系对待,一方只能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而不能起诉离婚。
对于补办了结婚登记的,婚姻的效力自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时间开始起算,具有溯及力。结婚的实质要件包括:
(一)结婚必须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
(二)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三)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四)双方均无重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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