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2-05-30    作者:张世杰律师

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亲属,称为“禁婚亲”。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禁婚亲包括两个方面的血亲:一是直系血亲,是指所有的直系血亲,没有世代的限制,均不得结婚。二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
(1)兄弟姐妹。既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缘的兄弟姐妹,也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的兄弟姐妹。
(2)伯、叔、姑与侄子、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3)堂兄弟姐妹、姑表兄弟姐妹、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
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结合少数民族的一些具体情况,有些民族自治地方对禁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的规定,做了变通规定,如内蒙古自治区规定为大力提倡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结婚等。

【依据指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发布)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8月8日发布)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27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