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烂尾后,买房人应如何救济
发布日期:2022-03-31 作者:张颖律师
当开发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①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②开发商因其自身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且在约定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的;③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2、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将被解除,买受人不再承担银行的还款义务。
3、当开发商进入破产程序时,开发商开发的楼房已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时,买受人购买房屋是以自住为目的,且已经支付完全部购房款,房屋系特定物,可以向开发商主张交付房屋,即该房产不属于开发商的破产财产。
4、当开发商进入破产程序时,开发商开发的楼房尚未建成或烂尾无法交付使用的,买受人符合一定条件,买房人的购房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抵押权受偿。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一方抢夺隐匿子女影响抚养权纠纷怎么办?
- 当无权处分遭遇善意取得:继承所涉财产的所有权应如何判定?
- 继承纠纷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 离婚企业股权、公司资产如何分割?
- 一方隐藏或转移财产,法律后果是什么?
- 离婚后一方隐瞒真相离婚买房,如何判定房产
- 婚前买房一方父母出资,写两人名字离婚怎么分?
- 离婚后孩子户口办理流程是什么
- 对方拒不同意子女抚养方案,如何通过诉讼解决?
- 如何保障孩子的抚养权权益
- 一方不同意离婚,如何快速起诉?
- 浅谈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相关实务问题
- 2025年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全面详细版,建议收藏)
- 在案件二审中改判,代理律师需要如何准备二审
- 什么是上海拆迁政策中的福利分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