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楼房烂尾后,买房人应如何救济

发布日期:2022-03-31    作者:张颖律师

当开发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①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②开发商因其自身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且在约定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的;③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2、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将被解除,买受人不再承担银行的还款义务。

    3、当开发商进入破产程序时,开发商开发的楼房已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时,买受人购买房屋是以自住为目的,且已经支付完全部购房款,房屋系特定物,可以向开发商主张交付房屋,即该房产不属于开发商的破产财产。


    4、当开发商进入破产程序时,开发商开发的楼房尚未建成或烂尾无法交付使用的,买受人符合一定条件,买房人的购房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抵押权受偿。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16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