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子女与父母出资共同建设房产其他子女能否继承
原告诉称
赵某聪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一号房屋(以下简称涉诉房屋)中50%份额归原告所有。
事实和理由:原、被告的母亲赵母与父亲赵父于1946年结婚,1982年5月离婚,婚后育有原告及五被告。后赵父于1982年11月去世,赵母于2012年1月10日去世,于2015年10月27日因死亡注销户籍。旧房产购买于五十年代。发还后登记于赵母名下。1988年,因原告和赵母一直共同居住,故由原告出资2.3万元、赵母出资3000元对上述房产进行翻建,且由原告负责购买建材、修建事宜。现房产登记于赵母名下,因在翻建前,父母已离婚。故翻建后的房屋于父亲无关。多年来,原告一直负责维修。该房屋翻建后虽登记于赵母名下,但应属于原告与赵母按份共有。故诉至法院,诉如所请。
被告辩称
赵某玲提交书面答辩状辩称,1966年至1989年期间,涉诉房屋因历史原因由他人居住,1989年因落私产权登记在赵母名下。房产归还赵母时亟待修缮。赵某聪无房、妻子待产且随母赵母居住,故赵母决定与赵某聪共同翻建房屋。翻建中,其他子女均协同助建,如赵某文在建材方面给予支持。因除赵某聪以外的子女没有盖房的需求,“谁建归谁”,且西房住户不肯搬走,故经规划审批,涉诉院落的结构从北房三正二耳、东西厢房各三间,改为北房五间、东厢房两间,增加南房三间。翻建基本由赵某聪一人操持,付出多。翻建后,赵某聪与赵母共同生活,互相照顾多年。赵某聪与赵某羽在赵母床前照顾多于他人。希望原、被告念及亲情,心平气和解决问题。
赵某武辩称,涉诉房屋是母亲赵母与父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告因出资,在涉诉房屋中有一部分份额,但不是50%。剩余部分,应由原、被告六人继承。故同意原告的部分诉讼请求。
赵某斌辩称,涉诉房屋是母亲赵母与父亲的夫妻共同财产。翻建时其他子女也出钱出力。父母的遗产应为原、被告六人共有。翻建增减的面积由法院处理。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赵某文辩称,翻建时,赵某文负担了瓦、砖和水泥。按照原告的逻辑,赵某文也有出资。母亲去世当年,原告曾给其他当事人一份书面材料,载明母亲出资2000多元,原告出资8000多元,与本案中原告陈述不一致。涉诉房屋是母亲赵母与父亲的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的遗产应当由原、被告兄弟姐妹六人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赵某羽辩称,涉诉房屋是母亲赵母与父亲的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的遗产应当平均分配。翻建增减的面积由法院处理。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查明
赵母与赵父于1946年结婚,育有原、被告六子女。二人于1982年同意离婚,双方无其他纠纷。赵母于2015年10月27日因死亡注销户籍。当事人均认可赵父于1982年11月去世。
1984年7月28日,坐落于东城区一号房屋发还后登记于赵母名下。1988年11月2日,北京市东城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就翻建涉诉院落北房(84.59平方米)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房地产所属、联系人均为赵母。1989年6月13日,北京市东城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就翻建涉诉院落南房(37.19平方米)、东房(10.5平方米)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房地产所属为赵母,联系人为赵某玲。涉诉房产进行了翻建及扩建。
2002年,涉诉院落因翻建再次登记至赵母名下,房屋变更为2幢北房5间95.1平方米,3幢东房1间12.4平方米,4幢南房3间38.9平方米。
原告为证明其主张,提交赵某文书写的家庭房屋使用情况明细一张,载明对于涉诉院落的情况,其中包括涉诉房产“由赵某聪拆除.出资翻建北房5间.东房1间.由赵某聪和妈妈居住.赵某玲在院内出资建3间南房自住.以上共9间房屋产权均归妈妈所有”。对此,赵某文认可其真实性,但认为该明细的书写背景是赵母欲出售涉诉房屋,售房款的一部分分给子女,故赵某文提醒赵母家庭房产的使用状况,以便于全面、综合考虑,合理分配。其他当事人表示该证据与本案不具备关联性。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赵某聪的全部诉讼请求。
点评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原告以其出资翻建为由,主张其对出资后的房屋享有所有权,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 最高法再次明确:将空白合同或留有空白内容的合同交于合同相对方的,应视为对合同内容的概括性授权
- 子女意见及抚养能力在判定抚养权时怎么处理
-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认定
- 一方父母为夫妻购房部分出资是对夫妻双方赠与还是对一方个人赠与
- 离婚纠纷中关于彩礼、礼金、“改口费”等的定性处理
- 老公抖音打赏女主播的钱可以退吗?
- 夫妻之间的借款有法律效力吗?
- 婚内父母出资为已方子女的购房,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 【人民法院案例库】婚姻家庭纠纷的16个裁判要旨
- 夫妻一方为照顾家庭付出较多的可以给予适当家务劳动补偿
- 入库案例:婚后以个人财产购置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 婚姻存续期间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约定大额赔偿起诉离婚时法院是否支持
- 婚内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约定大额赔偿,起诉离婚时是否有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协议财产约定但未过户对抗法院执行的裁判案例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