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同居时一方买的房,分手后,房产怎么分

发布日期:2022-01-05    作者:张颖律师

本案中的原被告是同居关系,不享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配偶身份产生的,法律强调的是身份关系,并不要求夫妻双方付出同等的劳动、智力才能共同所有。小李、小花不具备配偶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并不当然享有共同所有的权利。

2016年,小花在杭州买下一套总价200多万元的房,她自己出50万元首付钱,并独自办理房屋按揭贷款。2017年初,小李、小花在老家摆酒举行婚礼,但没有登记结婚。在之后的时间里,小花独自出钱装修房子、买车位,后房子所有权登记在小花一人名下。

相处下来,小花觉得小李不上进,在同居的第四年提出分手。一直希望能尽快结婚的小李提出,分手需赔他青春损失费。两人对此争执了一番后,小花表示可以给小李13万元的补偿,但小李坚持要21万元,两人就此谈崩。

后小李将小花起诉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要求小花返还彩礼,并认为两人同居期间,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因此小花购买的房与车位属于共同财产,要求分割一半份额。因房屋和车位都在小花名下,小李要求折价分割,即要小花补偿他103万余元。

一审判决驳回小李的诉讼请求。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18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