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需要注意的权力
发布日期:2021-10-11 作者:张梅律师
工作中需要注意的权力
一则武汉劳动案例,武汉某公司有一名员工,入职几天后,在非工作岗位上,因自身原因不小心摔伤骨折。由于公司还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保,该员工以此为要挟,要求公司为其报销所有治疗费并发放其全额工资,目前累计近10万元费用。该武汉劳动案中公司不堪重负,与该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但一直以“因工受伤”为由被拒绝,现在只能找律师走法律程序。
对于该武汉劳动案中员工的行为,在用人单位来看,是既让人同情,又让人无语,公司虽有过失,但就其不按规定私自行动,导致自己受伤,且将原因全部归于公司耍无赖的行为来看,亦是自身品德有失,今后去任何一家公司,恐怕都不会得到重用。
该武汉劳动案中,我们劳动者更加需要关注,同时要积极督促用人单位为自己履行相关的义务。只有劳动双方有了保障,才能创造和谐劳动关系,才会有助于公司的发展和产出,最终给社会及国家带来价值。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公司以上班时“多次睡觉、玩手机”为由,解除李某劳动合同!北京法院:违法
- 劳动争议纠纷|用人单位被判决向劳动者支付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差额工资冤不?
- 劳动争议员工主张大额赔偿金的案件即将开庭
- 竞业限制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王律师代理“百万”标的劳动争议案件逆转胜诉!
- 你的年休假,不是“可有可无”的福利!
- 返聘员工工作中突发疾病去世,公司是否需要赔偿
- 帮顾问单位撤销员工起诉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
- 潍坊社保缴费年限不足不能享受退休待遇要求补缴社保案例
- 遇到公司违法辞退怎么办?6个步骤要知道!
- 青岛市南区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开庭
- 公司注销≠责任终止,实际控制人因未缴员工住房公积金被判赔
- 员工拒绝强派双岗被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吗?法院判了
- 非全日制、病假、试用期……工资支付有规定
- 非因工受伤旷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 劳动争议案例分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的劳动关系认定及劳动权益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