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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力(300367)股票索赔征集(暨东方网力证券维权的法律条件)

发布日期:2021-04-03    作者:上海君澜律所俞强律师

2019年9月下旬公告称,截至9月20日,查出公司累计存在违规担保金额16亿元(已偿还2.5亿元,剩余未偿还违规担保总额13.5亿元),存在约2.25亿元资金占用情形。2019年11月25日公司自查并公告称,公司与刘光共同为其他债务人担保金额77000万元,共同为其他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提供的担保金额30000万元,共同承担的回购义务金额38000万元,金额总计145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时,未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属于违规担保。同时,公司公告称发现刘光存在资金占用情形,涉及金额25077万元。2019年12月13日晚间,东方网力(300367)发布了《关于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文书暨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2020年4月15日,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京调查字202001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原控股股东、现董事刘光先生于同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京调查字202001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刘光先生立案调查
    根据前述事实和《证券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团队提示股民:投资者在2019年9月21日之前买入东方网力(300367)股票,并且在2019年9月2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亏损投资者可参与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的集体索赔队伍。股民主张索赔的诉讼时效截止时间为,在该日之前未主张的,则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投资者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身份证复印件;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待索赔股票对账单(自首次买入之日打印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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