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七旬患癌老人股权继承案成功调解
发布日期:2021-03-31 作者:姚秀秀律师
[案情简介]
父母双方均去世,两人共育有四子女,分别是ABCD。村里进行股份制改革,作为村民的父母两人均享有原始股权。两人去世时对于遗留在村里的股权均无遗嘱。父母去世后,兄妹四人对于父母两人股权分配问题口头协商作出如下约定:A与B继承父亲股权,C与D继承母亲股权。
本着一母同胞,A不愿对簿公堂,希望和平处理,一直与B沟通父亲股权分配问题,但一直沟通未果。直到自己癌症复发,时日不多,无奈只有找到律师,走法律程序处理。
[案件结果]
法院出具调解书:股权归B所有,B向A支付50万元。
[律师心得]
在调解中,我常说:由于有父母,才有你们,才有你们兄弟姐妹的缘分,茫茫人海,这就是天大的缘分;由于父母留下的财产,你们才有权利继承,这不是你们的劳动所得,这是父母对你们天大的恩赐,你们应该感恩父母。这个世界上陪伴你们最久的人是你们的兄弟姐妹。父母生育你们,是希望你们互帮互助,兄弟姐妹才是父母给你们最大的财富。
以情入手,以情动人,才能获得所有法定继承人的共鸣,从而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调解案件打好基础。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婚约财产纠纷中“过错责任”对返还比例的实质性影响——张律师成功代理案例评析
- 最高法发布第三批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 :被起诉离婚后主张分割房屋产权积极应诉答辩一审获全胜
- 离婚后十几年又主张重新分割房屋产权看法院怎么判
- 男方出轨张俊杰律师为女方获取更多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一方擅自抵押共同房产,银行抵押权能否成立?
- 子女出钱买房后登记在父母名下,是否必然构成借名买房?
- 法院可否对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进行执行?
- 配偶账户收款能否认定为共同债务
- 妻子全职照料家庭陷入困境,能否主张丈夫给付扶养费?
- 未登记而共同生活情况下彩礼返还标准的认定
- 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可以排除金钱债权执行吗?
- 父母婚前支付购房保证金,是彩礼Or赠与Or借款?
- 情侣分手请求分割同居财产,同居析产与离婚分产有何区别?
- 妻子全职照料家庭陷入困境,能否主张丈夫给付扶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