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女犯人发生关系,致其怀孕免死,负什么责任?
发布日期:2021-03-09 作者:张颖律师
根据刑法规定,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不适用死刑当然也不能适用死刑缓期执行(以下简称死缓),死缓不是我国刑法独立的刑种,只是死刑执行制度。后来,司法解释将审判时扩大解释为执行时,即只要执行死刑日前发生被判处死刑的妇女怀孕了,甚至怀孕后又流产,都不再执行死刑,应依法改判为无期徒刑。
本案中,基于被羁押人严某所处的特殊环境,无论黄某和严某发生性关系时,是否采取暴力强制手段,完全可以评价为强奸罪中的胁迫或其他手段,即使表面上看起来严某完全处于自愿,甚至想达到免死的目的。因此,本案中,黄某涉嫌强奸罪。
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扩大至执行时,甚至怀孕又流产的妇女均不得适用死刑,彰显法律对母性的人文关怀,繁衍生息是人类延续的必须,母性恰恰是其中最重要一环,人们尊重生命,就应该尊重母性的生育,因此,法律对于怀孕妇女,甚至流产的妇女,即使罪责再大,也给予生的希望,也是法律文明的体现。本案中,黄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知法犯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对黄某按强奸罪与受贿罪,两罪并罚。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一方抢夺隐匿子女影响抚养权纠纷怎么办?
- 当无权处分遭遇善意取得:继承所涉财产的所有权应如何判定?
- 继承纠纷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 离婚企业股权、公司资产如何分割?
- 一方隐藏或转移财产,法律后果是什么?
- 离婚后一方隐瞒真相离婚买房,如何判定房产
- 婚前买房一方父母出资,写两人名字离婚怎么分?
- 离婚后孩子户口办理流程是什么
- 对方拒不同意子女抚养方案,如何通过诉讼解决?
- 如何保障孩子的抚养权权益
- 一方不同意离婚,如何快速起诉?
- 浅谈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相关实务问题
- 2025年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全面详细版,建议收藏)
- 在案件二审中改判,代理律师需要如何准备二审
- 什么是上海拆迁政策中的福利分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