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接受夫妻担保的8个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2
发布日期:2021-01-11 作者:姚雷律师
① 法定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有法定方式,夫妻个人财产也有法定方式。上述规定明确以列举加概括方式,明确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范围。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改为了“(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② 约定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该规定明确了夫妻一方财产的约定方式。可见,夫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取得的财产,不一定归夫妻共同所有。既可以各自所有,也可以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即夫妻的财产外观下,相对人并不知晓夫妻之间关于财产如何约定,更不知晓实际的财产归属。若相对人知晓夫妻约定财产为各自所有,而意图要求夫妻另一方清偿的则为非善意。 (文章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一方抢夺隐匿子女影响抚养权纠纷怎么办?
- 当无权处分遭遇善意取得:继承所涉财产的所有权应如何判定?
- 继承纠纷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 离婚企业股权、公司资产如何分割?
- 一方隐藏或转移财产,法律后果是什么?
- 离婚后一方隐瞒真相离婚买房,如何判定房产
- 婚前买房一方父母出资,写两人名字离婚怎么分?
- 离婚后孩子户口办理流程是什么
- 对方拒不同意子女抚养方案,如何通过诉讼解决?
- 如何保障孩子的抚养权权益
- 一方不同意离婚,如何快速起诉?
- 浅谈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相关实务问题
- 2025年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全面详细版,建议收藏)
- 在案件二审中改判,代理律师需要如何准备二审
- 什么是上海拆迁政策中的福利分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