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房屋漏水谁担责
发布日期:2020-12-20 作者:张颖律师
家住小区的业主李某发现自家房屋在漏水,经专业人员排查,确定是楼上住户熊某装修时破坏了防水层导致。李某同熊某协商未果后,向物业公司反映此情况,但物业公司接到投诉后几个月均未作处理,李某因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持续扩大。李某要求物业公司和熊某承担赔偿责任。
应当由熊某和物业公司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理由是:1、熊某是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物业公司在接到投诉后并未及时处理,致使李某的损失扩大,应当认定其没有尽到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尽的管理职责,具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本案中,熊某在装修时实施了破坏了防水层的侵权行为,致使李某的房屋受损,其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且熊某主观上存在一定过错。因此,熊某应当对李某房屋因漏水造成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案中,物业公司在收到李某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而未处理,说明其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具有一定过错。因其疏于管理的行为,导致李某房屋的损失持续扩大,应当承担过错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应当由熊某和物业公司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一方抢夺隐匿子女影响抚养权纠纷怎么办?
- 当无权处分遭遇善意取得:继承所涉财产的所有权应如何判定?
- 继承纠纷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 离婚企业股权、公司资产如何分割?
- 一方隐藏或转移财产,法律后果是什么?
- 离婚后一方隐瞒真相离婚买房,如何判定房产
- 婚前买房一方父母出资,写两人名字离婚怎么分?
- 离婚后孩子户口办理流程是什么
- 对方拒不同意子女抚养方案,如何通过诉讼解决?
- 如何保障孩子的抚养权权益
- 一方不同意离婚,如何快速起诉?
- 浅谈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相关实务问题
- 2025年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全面详细版,建议收藏)
- 在案件二审中改判,代理律师需要如何准备二审
- 什么是上海拆迁政策中的福利分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