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还有机会起诉重新分割曾经共有的房屋案例分析
律师分享法律知识——协议离婚后可以重新分配财产吗
可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的相关内容:“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该受理。”
为了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我们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专业离婚律师起草
很多当事人基于隐私、律师费用等方面的考虑,直接到网上下载范本简单修改后使用,对于财产数额较小且争议不大的离婚这件做也未尝不可,但对于涉及房产、公司股份、争议财产在五十万以上的离婚案件,最好是请专业的离婚律师来起草。
二、财产数额较大时可另行制定《财产分割协议书》
在财产分割协议中可以详细的约定财产的名称(房产、股票、股份、存款、车辆)、数量、价值、归属等,需要办理过户的约定过户的时间、地点、逾期办理的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等条款,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载明生效条款和财产方面的违约责任条款、特别声明条款
四、进行公证或双方委托律师见证
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主要是涉及到财产分割部门,对离婚意愿、子女抚养等涉及身份的部分一般不属于公证的范畴。公证机关证明的内容大多是双方在公证人员面前签字,证明签字行为的真实性,进行离婚协议的公证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
五、签好离婚协议书后,可以到法院办理诉前调解
这样做的好处在于,由法院出具调解书之后,当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双方离婚之时约定无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离婚6年后成功分割房屋折价款
南京离婚律师指导
婚姻遭遇:
因家暴离婚,离婚之时草率书写离婚条款,但专业离婚律师分析评定后,认为仍然有机会继续分割曾经共有的房屋。
诉讼决心:
利益最大化
目标:
这一次诉讼就彻底全面解决所有问题
诉讼简要经过: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一次庭审全部解决
案件结果:
1、对方一次性支付我方房屋折价款。
重点支招:
虽约定无夫妻共同财产
但房屋归属和房屋折价问题未约定
未约定的部分仍然属于未分割的部分
房屋合同在两人名下,因此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裁判文书: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8)苏民初号
原告:A,女,汉族,住泰州。
被告:B,男,汉族,住泰州。
原告A与被告B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1 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财产折价款20万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原、被告原系夫妻关系,被告常住南京六合区(离婚协议书中也载明),双方在婚后购买了泰州室的房屋,在离婚之时该房屋有贷款没有还清,双方在离婚之时由于没有经验,故离婚之时没有分割。现今,该房屋贷款已经还清,但是该房屋的关卖合同以及贷款合同均在被告处。由于房屋并不由原告使用和居住,因此可以依法折价归并,由被告支付原告相应的财产折价款。
本 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被告一致确认泰州室房屋归被告所有,被告自愿补贴原告13万元,该款项于2018年10月21日前给付原告,款项汇至原告账户;
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三、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债权债务、共同财产均已处理完毕,余无争议;
四、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特别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五、本案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本院留存一份。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O-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南京婚姻诉讼安全律师提示:
无路可退时,果断出击才可重回巅峰。
世界如此精彩,我们当然不能置身局外。
愿你向律师交付的重托,都得到获得回报。
婚姻自由,离婚自由。
你若想自由飞翔,找到强手给你赋能,就可以自己长出翅膀。
案后思考:
仔细聆听律师的分析,抓住律师分析的要点,整合自己能够掌握有限的资源,把自己的价值信息打包交付给律师,并依此获取回报!【戒除诚惶诚恐的不良心态】
在混乱中应当先建立信息的秩序,再建立自己内心的秩序。
冲突较多的时候,自己一定要明白哪些点自己该放弃,哪些点一定要抓住,自信和掌握就会慢慢建立。
【聪明人都知道什么都想要,却容易出现力量的分散,全力以赴对付一两点反而有奇效,收获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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