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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生私生子两犯强奸罪男子被正室和小三怒告

发布日期:2020-11-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花心的男人可能大家觉得并不鲜见,但是欠下一大笔风流债坐享齐人之福,品行不端又被妻子和情人同时告上法庭的就打着灯笼没处找了。近来,温州平阳法院审结了几起案件,都是和这个花心男人林某有关。

一番甜言蜜语

两人热恋闪婚

2009年10月,陈某经人介绍与林某相识,陈某身材高挑、样貌姣好,林某则对其展开热烈追求,关心备至,两人感情迅速升温。虽然林某没有职业,但是陈某考虑到其家境不错,房子车子都有,加之一表人才,对自己照顾有加,于是在2009年11月10日,热恋中的两人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感情一直较好,虽然丈夫平常出去和朋友聚会频繁,但是陈某认为男人应酬可以理解,只要对自己好就行了,并没有在意。

丈夫隐瞒婚前私生子和强奸罪劣迹

最终纸包不住火

婚后不久,有一次丈夫林某和陈某商量,提出要将一个亲戚家的小孩户口入到自己名下,名义上当成自己的小孩,并称这样做是为了方便就学,引起了妻子陈某的怀疑。眼看妻子坚决不同意,林某无奈道出了实情,原来在结婚前,他已经与别人生下了一个男孩,一直以来都由林某父母帮忙照顾。

突然冒出的这个私生子让妻子陈某措手不及,但她虽然心里难受也只好接受眼前的事实。

2011年2月10日,在两人婚后一年多,陈某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夫妻俩都欣喜若狂。同年11月的一天,孩子还不到一周岁,一个不幸的消息从天而降,林某因犯强奸罪被公安机关刑事侦查,羁押在看守所里,即将要接受司法审判。陈某顿觉晴天霹雳,已经有私生子的丈夫竟然又成了强奸犯,这说什么也让她接受不了。

在林某被关押期间,她又得知原来早在2003年丈夫已经有犯罪前科,也是因犯强奸罪被判了四年六个月,直至2006年5月刑满释放。

婚后丈夫约会女网友

“米已成炊”孩子降生

2010年6月,林某的父亲因身体不适到杭州看病住院,林某便一起陪同照顾。在杭州期间,林某约见了三个月前在QQ上认识的有少许暧昧关系的女网友徐某,已经结婚半年的林某一直谎称自己未婚,见面几次后便与徐某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发生了性关系。

2010年9月,徐某意外发现自己怀孕了,林某知道后承诺将与她结婚,并让其放心把孩子生下来。就在这时,林某因酒驾在瑞安被拘留,徐某万分担心但是鉴于刚怀孕不到三个月不宜长途奔波,因此无法前去探望。

林某被释放后,告诉徐某自己已经成家而且另有一私生子已经在其父母处抚养的事实,原本沉浸在喜悦之中的徐某像如同做了一场噩梦,自己满心欢喜地准备结婚生子,却不料变成了别人的小三。

此时的徐某进退两难,可是考虑到胎儿已经不小,刚刚成为母亲的徐某心软了,她无奈地选择再一次相信林某,于2011年3月将孩子生下,生育时间刚好在林妻陈某之后一个月。小孩出生后,一切“承诺”都成了谎言,在付完了生育小孩时的住院费用5000元后,林某再没有尽过作为父亲的责任,从没看望过徐某母子俩。

丈夫再犯强奸罪

妻子、情人齐怒告

2011年6月19日晚,就在林某的两个孩子相继出生三四个月后,林某来到刘某租住的房屋内,假借和其商谈租房事宜而欲强行和其发生性关系,刘某奋力反抗并拨打手机向其亲属求救,林某才被迫逃离现场。事发后四个月,林某于2011年10月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于2012年3月9日被平阳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得知林某的犯罪行为后,林妻陈某与情人徐某都非常震惊和愤怒。徐某从林某QQ空间上找到林妻陈某,加其为好友并告诉了她自己与林某相识生子的情况。陈某得知这些情况后,除了在已有的伤口上撒盐外,也对徐某产生了几分同情,这更加坚定了陈某离婚的决心。

陈某起诉到平阳法院,除了要求离婚外,还要求林某支付损害赔偿金10万元,要求婚生儿子随自己生活并由林某支付抚养费,而情人徐某则起诉要求儿子随自己生活并由林某支付抚养费21万余元。

2012年9月18日,平阳法院对陈某与林某的离婚案件做出判决,两人离婚,婚生儿子随陈某生活并由林某承担子女抚养费8.5万元,林某还要支付损害赔偿款2万元。同年11月30日,该院对徐某与林某的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案件作出判决,孩子随徐某生活,林某承担子女抚养费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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