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多久起诉离婚能快速离婚跳跃思维做决策
发布日期:2020-10-14 作者:庄荣华律师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因已经分居两年,已达到法定离婚的条件,一般情况下只要向法庭提交分居两年的证据,会认定感情已经破裂,导致离婚.如果是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比如AA制)。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
3、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弱者是指以下情形:如,离婚后生活有困难;一方身体患有疾病;离婚是由于一方有第三者介入,因该方有过错,相对而言,对方就属弱者;离婚是由于男方的暴力行为所致,女方即为弱者。存在弱者情形时,则在分割财产时,以平均分配为基础适当向弱者倾斜;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时,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二、法律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32条具体规定了离婚的5种情形,其中第4种情形是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应当调解,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因此,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分居满2年且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不和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想快速离婚的,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只需要夫妻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去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即可。
分居3年的夫妻可能并不清楚对方的财产情况,因此在分配财产的时候如果怀疑对方有藏匿财产的情况,应该要先调查一番。分居3年离婚财产不清楚有多少或是在分割的时候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时候,来华律网找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
首次起诉离婚案成功争取调解离婚
【鼓楼区离婚案-第一次诉讼成功离婚】
【1个月快速离婚】-2015年11月27日结案
案情介绍:
本案委托人为男方,双方存在长期多次家庭纠纷且分居时间较长,多次协商无法协议离婚,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只能通过诉讼解决离婚问题,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通过多方比较女方最终委托律师代理本案民事离婚诉讼。
承办法官:傅蓉副庭长法官【少年庭】。
办理期限:2015年10月12立案,离婚时间2015年11月27日,1个月左右时间快速离婚。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女方名下已经购买房产归女方。
3、各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再无纠葛;
4、本案诉讼费由我方承担。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5)鼓民初字第X号
原告A,男,汉族,1962年生,住南京市鼓楼区。
委托代理人庄**。
被告B,女,汉族,1961年生,住南京市鼓楼区。
本院于2015年10月12日立案受理了原告A诉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傅蓉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双方于1995年11月27日登记结婚,婚后于1997年8月14日生育一女,取名C,现已成年。婚后双方时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且长期两地分居,致夫妻感情破裂,现原告A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B离婚。
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坐落于常州市金坛区室房屋所有权归被告B所有。
三、个人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个人名下债权,债务归各自享有、承担。
四、双方再无其他纠葛。
案件受理费240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120元,由原告A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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