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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内出轨并生了孩子,女方起诉离婚流程

发布日期:2020-09-11    作者:庄荣华律师

圣典婚姻家事普法
如何应对婚内配偶与他人生子离婚诉讼标准案例示范
雨花台区离婚案件 (2019-11-14结案)

遭遇:
委托人系女方,在男方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情况下,双方无法就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此种专业法律问题当事人最终委托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争取自己利益最大化。

诉讼决心:
无路可退!!!
坚决维权!!!

目标:
这一次彻底解决问题

诉讼简要经过:
法院立案2019-9-24---法院通知开庭---离婚时间:2019年11月14日

南京雨花台区法院-少年家事庭陈丛蓉庭长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孩子归我方,对方每月支付4000抚养费
3、房屋归我方,我方支付对方大约21%的折价款,支付周期延长一年
4、车辆归我方,我方不支付对方折价款

本案核心的争议焦点有两个:
第一、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
第二、财产分割如何利益最大化

本案律师法律服务:
1、律师对本案原告起诉核心案情进行法律梳理
2、律师书写应诉思路和证据清单、法律风险控制意见书
3、律师与法院沟通律师法律服务意见
4、律师指导当事人开庭重点和庭审言辞
5、律师集中认真全面的论证本案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法律特征
6、律师集中论证我方观点在司法实践成立的依据和相关案例
7、律师论证对方严重出轨行为依法应当我方酌情多分相应财产

通过一次法庭、一次调解,最终我方的意见被法庭采纳
但本案实际情况是被告即使出现此种情况,仍然坚持不同意离婚,最终法庭释明大体裁判思路才使得双方能够理解的协商沟通
本案车辆通过沟通对方放弃主张财产折价款,房屋比例从40%份额也逐渐压缩和降低,最终使得双方均能接受和理解该结果。
原告方虽有相关证据证明对方严重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证明材料,但诉讼之中还需要依赖专业法律人士尽力协调沟通才能利益最大化。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的主要诉讼愿望得以满足

附裁判文书: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9)苏民初号
原告:A,女,现住南京市雨花台。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XX,律师。
被告:B,男,现住南京市雨花台区。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2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原告A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离婚;2.孩子由原告抚养;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12年11月28日登记结婚,2018年生有一子C。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自愿离婚。
二、双方所生子C由原告A负责抚养,被告B自2019年11月起每月28日之前支付抚养费4000元,至C年满十八周岁时止;被告B自2019年11月起享有对C每周一次的探望权,每周六上午九点到原告A处接,第二日上午九点送回原告A处。
三、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室房屋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相关权益由原告A享有,原告A按照政策规定自行办理房屋的登记手续,该房屋尚未还清的贷款本息由原告A承担;原告A于2020年12月1日之前一次性补偿被告B300000元。
四、车牌号为小型越野客车一辆归原告A所有,该车尚未还清的贷款本息由原告A承担。
五、双方各人名下(各人处)的其他财产归各人所有,各人名下债务(除上述已约定的房贷和车贷外)由各人承担。
案件受理费10420元,减半收取5210元,由原告A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捺印起生效。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关于婚内出轨导致离婚的房子怎么判
  一、婚内出轨导致离婚的房子怎么判
  1、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么法院不会采信。通常证明外遇的证据有很多,但是和老百姓理解的并不一样,可能当事人亲眼看见,但法院没有看见,律师业没有看见,因此单凭口头说说并不能证明有外遇,除非对方在法院上亲口认可,或者给当事人写过保证不出轨的保证书。
  2、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财产分配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
  二、婚外情离婚赔偿要考虑的因素
  1、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2、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三、如何收集婚内出轨证据
  1、夫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4、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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