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家庭纠纷起诉离婚快速实现离婚目标案例分析
利用律师谈判技巧成功调解离婚
2017年4月25日结案
案情介绍:
本案委托人为男方,存在长期家庭纠纷和冲突,男女双方因家庭矛盾无法共同生活起诉离婚,通过多方比较,男方结合庄荣华律师对于本案的离婚程序、实体判定标准、婚姻法律规定、过错的认定标准、如何保护当事人财产性权益等实战代理经验,最终委托南京离婚房产律师庄荣华此案,南京离婚庄荣华律师仔细研究完当事人的诉讼证据材料后决定全程代理此案。
本案由于属于离婚纠纷案件,适用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经常户籍地在江宁区,故本案在江宁法院开庭审理。
承办法官:王瑶副庭长【少年庭】。
本案2017年3月2日立案,离婚结案时间2017年4月25日,历时1个月左右。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略。
律师点评:
本案系离婚案件在一次开庭审理中全面调解离婚的示范案例,很多离婚案件原被告之间的矛盾无法调解,是没有找到正确的方法,起诉后如果能够灵活的运用律师代理技巧就容易争取到调解离婚的优秀案例,原告为了实现快速牺牲了很多财产经济利益,同时也冲抵了相应的子女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被告作为女方在生育子女过程中失去生育能力,男方能够在权衡整个婚姻家庭子女关系的基础上,作出如此兼顾公平和子女未来发展的决定,也算是通情达理,彼此实现了一别两宽。
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抚养费、以及探视问题综合协商有一定障碍,在本次庭审之时,进行了多次的面对面调解和背靠背调解,律师也极力的配合法官希望能够将本案的双方矛盾彻底的调解完毕,达到案结事了、一别两宽的理想结果,最终双方也各退一步,综合考虑到了婚姻的无法维持,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在一次开庭过程中全部解决完毕,当庭拿到调解书。
本案从离婚、抚养权的沟通、财产分割等众多问题无法沟通,到本案离婚、孩子问题、财产分割具体操作方案全部达成一致仅仅开庭二次就全部处理完毕。离婚诉讼其实对于夫妻感情的冲击是非常严重的,被告虽然有不同意离婚的想法和意见,但大多数根本无法解决原告坚决离婚的决心,也无力去面对坚决不同意和好的婚姻,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长期随我方生活,最终我方也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
本案我方在诉中、质证、举证、辩论等各个环节,都竭尽所能的证明我方众多酌定和法定的理由,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如何提交较多的证据顺序和清单也是本案的重点之一,本案当事人自己保存的证据也非常完整,为提供的法律意见也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律师和当事人有效的配合是使得案件获取成功重要的方式。
大多数诉讼离婚案件都是因为无法协议离婚而引发的,而中国只有两种离婚方式,第一、协议离婚,第二、诉讼离婚,协议不成,只有诉讼一条路,很多当事人惧怕诉讼的方式,而久拖不决,最终即解决不了眼前的问题,更加容易形成新的问题,而且一味的增加短期的分居时间有时并不能有效明显的提高诉讼过程的效果,一名好的离婚律师在为当事人办理快速离婚,需要各种经验和技巧,这更多的来源于大量的离婚案件研究,以及全面代理男方、女方、原告、被告、过错方、无过错方,能够理解和分析各种人群的利益和利弊的权衡方式,才能更加容易有效的提供对方容易接受的调解方案或者庭审意见,当然诉讼调解离婚是一个重要的方式,而举证、质证,如果陈述优势的理由和证据也是律师必修课,善于借助承办法官的力量,协助法官快速高效地办理诉讼案件,也是律师的重要必备力量和手段,在漫长的代理生涯中,庄荣华律师在诉讼过程中提供的方法都兼备了方方面面的因素,若您有离婚疑难复杂的问题可以咨询庄律师,他会给你解决方案、案例分析和诉讼全面分析模式,供您在解决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提供很多的思路和参考。
快速彻底办理离婚,需要律师的技巧,法官的耐心以及当事人的配合,很多离婚案件当事人私下无法协商,找到庄荣华律师能够成功快速的办理,正是庄律师完备的案前准备和合理的调解建议和诉讼谈判,同时当事人也能够积极配合,适当取舍,一举成功。
离婚案件庭审次数越多,涉及的内容就越宽泛需要专职婚姻律师的细心代理才能全面的解决婚姻法律问题,并不是任何一类律师都能有效处理好离婚案件,因此庄荣华律师在此建议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寻求专业婚姻律师的帮助,才能真正在离婚诉讼庭审之中获取优势。庄荣华律师提供了专业协议离婚法律文书,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均达成一致,调解离婚,快速彻底离婚。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7)苏0115民初号
原告:A,男,汉族,住南京市江宁区。
委托代理人,律师。
被告:B,女,汉族,住南京市江宁区。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A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判决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事实和理由:原被告2010年9月9日登记结婚,2013年11月14日生育一女C,现夫妻感情破裂。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房屋归被告B所有,对于B应支付A的对价款100万元,A作为对C的抚养教育医疗等投入不再要求B支付;
三、小轿车一辆归被告B所有,对于B应支付A的对价款4万元,A作为对C的抚养教育医疗等投入不再要求B支付;
四、婚生女C由被告B抚养;对于A应支付C至18周岁止的抚养费,已于上述二项财产抵扣;A无需支付其他费用;
五、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案应收案件受理费4525元,由原告A负担240元,被告B负担4285元。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的)。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2017-4-25
南京快速离婚专业律师成功案例二
【江宁区离婚案】
女方在怀孕期间快速离婚
起诉后16天快捷彻底离婚
2017年6月21日结案
指导分析
重点提示:
离婚案件极少在起诉之时拥有法定的离婚条件
在诉讼中高明的律师最容易实现快速离婚的庭审理由是双方无和好可能!
而双方无和好可能,就比较容易避开矛盾的性质,而主要看双方是处理矛盾,有无恶化矛盾,能否在矛盾不断升级,同时在诉讼刺激之下解决矛盾,通常在诉讼离婚的刺激之下,被告并无真正意义的和好行为和和好效果,而双方产生的冲突越多就 越无法恢复平静,加之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的潜在风险因素,最终就容易实现快速 离婚的根本目的。
本案2017年6月5日立案,离婚结案时间2017年6月21日,历时16天左右。
承办法官:汪印副庭长【江宁镇法庭】。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余略
快捷离婚要点:
1、提前沟通离婚理由和双方潜在都有离婚意愿
2、提前沟通离婚调解方案
3、双方之间现今持续分居,并无和好迹象
4、技术性让被告提出调解离婚方案
本案有个特殊之处即女方现在处于怀孕期间,但是并不影响女方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之后仍然还是坚定的寻找一切办法,形成离婚的氛围,构成合围之势协调快速离婚。
本案系女方第一次起诉离婚,并且在当天即全部调解离婚完毕,被告及被告家人一开始也仍然是不同意离婚,提出各种条件,最终双方还是实现调解离婚,一别两宽。
庄律师多次积极联系法院,被告也提出了调解离婚的具体方法,最终还依赖于庭审之中的现场调解具体方案,我方强调列举具体的矛盾,离婚的法定理由方向,从双方婚前感情不好、婚后感情不好、双方具体的矛盾、处理矛盾的方式、原告离婚的决心以及双方有无和好可能等众多方面,来印证夫妻感情破裂,但是纵使有很多法律手段能够利用,很多案件能够快速离婚,还是需要专业高明的律师提供强而有力的代理技巧,才能真正的走进对方的内心,彻底解决痛苦的婚姻和实际的诉求,本案系起诉后能够灵活的运用律师代理技巧争取到调解离婚的优秀案例。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7)苏民初号
原告:A,女。
被告:B,男。
本院于2017年6月5日受理原告的离婚纠纷一案。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自愿离婚。
二、财产分割略。
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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