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多分房屋份额技巧专题
南京离婚律师指导起诉离婚
男方离婚争取房屋折价款
房屋份额多分约63%准案例示范
律师讲解步骤与技巧(2019-1-30结案)
鼓楼区离婚案件
遭遇:
第1次起诉离婚,近期矛盾较多未分居,经济矛盾较多。
诉讼决心:
无路可退!!!
离婚、财产、孩子、
目标:
这一次诉讼就彻底全面解决所有问题
诉讼简要经过:
立案---法院通知---开庭---3个月拿到判决书
江宁法院-陈小芳法官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孩子归女方,男方支付每月3000抚养费,探视权具体明确
3、房屋装修归男方,男方支付女方约37%折价款
4、余略
重点支招:
由于案件难度较大
律师团队利用自己独有的离婚诉讼-抚养权技巧获取了最终的胜利
男方婚前房屋后续加女方名字,房屋首付及装修大多数都是男方及其家庭支付
财产分割最终照顾贡献大的一方,也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司法文书: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 2018)苏民初号
原告:A,男,汉族,住南京市江宁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XX。
被告:B,女,汉族,住南京市江宁区。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进行了审理。
原告A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与被告B离婚;2.女儿C由其抚养;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事实与理由:其与被告B系自由恋爱,2014年11月18日登记结婚,2017年4月22日生育女儿C。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常因琐事发生争吵,致夫妻关系不睦,故诉至法院。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女儿C由被告B抚养,自2019年2月起,原告A每月给付C抚养费3000元,至C十八周岁时止,当月抚养费均于当月1 0日前付清;
三、原告A行使探望权的方式为:自2019年2月起,在C上幼儿园中班前(不含中班),原告A可于每周的星期日上午9时至被告B处接走C,并于当日下午5时前将C送回被告B处;在C上幼儿园中班后(含中班),在上学期间,原告A可于每月第二、四周的星期六上午9时至被告B处接走C,并于次日下午5时前将C送回被告B处,每年寒假原告A可将C接至自己处连续生活5日,每年暑假原告A可将C接至自己处连续生活1 5日(均自假期开始第一日计算);
四、夫妻共同财产: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室房屋归原告A所有,购该房尚欠银行按揭贷款由原告A偿还,原告A给付被告B折价款70万元.于2019年5月1日前付清,逾期,原告A按xx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四倍支付被告B违约金;
五、各自名下的其他财产(含存款、车辆、公积金)归各自所有;
六、双方纠纷处理完毕,无其他争执。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案案件受理费3120元,由原告A负担。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律师点评:
每一个离婚案件几乎都涉及到财产分割,分割的范围通常都非常巨大。
离婚决定的事项远远比结婚要多,好的离婚结果能够影响自己的一生和家人孩子的一生。
南京婚姻诉讼安全指导平台-律师提示:
无路可退时,果断出击才可重回巅峰。
世界如此精彩,我们当然不能置身局外。
愿你向律师交付的重托,都得到获得回报。
婚姻自由,离婚自由。
你若想自由飞翔,找到强手给你赋能,就可以自己长出翅膀。
案后思考:
仔细聆听律师的分析,抓住律师分析的要点,整合自己能够掌握有限的资源,把自己的价值信息打包交付给律师,并依此获取回报!【戒除诚惶诚恐的不良心态】
在混乱中应当先建立信息的秩序,再建立自己内心的秩序。
冲突较多的时候,自己一定要明白哪些点自己该放弃,哪些点一定要抓住,自信和掌握就会慢慢建立。
【聪明人都知道什么都想要,却容易出现力量的分散,全力以赴对付一两点反而有奇效,收获巨大】
律师分享快速离婚财产分割之房产分割时长:
一、起诉离婚房产分割时间是多长时间
视情况而定,看是要求再次分割还是财产从未处理过。
二、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没有对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离婚时财产没有分割,离婚后没有分割的财产始终处于共有状态,因此这个问题不是债权,而是财产所有权,属于物权范畴,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与离婚时一方隐藏财产的情况不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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