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高新(*ST工新,600701)收到处罚告知书,股民索赔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19 作者:齐程军律师
一、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未及时披露,工大高新通过上述方式累计发生向关联方工大集团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10.16亿元。
二、对外担保未及时披露,工大高新及其下属公司对外发生的上述18笔担保合计63.1亿元。
三、重大诉讼和仲裁未及时披露28笔未披露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达20.35亿元。
四、公司基本账户被冻结事项未及时披露。
五、工大高新相关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未及时披露。
六、工大高新重大债务未清偿事项未及时披露。
七、工大高新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工大高新(*ST工新,600701)投资者索赔条件:
律师认为,综合目前情况,初步判断,在2018年7月24日之前买入工大高新(*ST工新,600701)股票,并且在2018年7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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