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子女抚养权怎么办,抚养费计算案例分析
离婚成功争取抚养权【2岁女孩】
成功获取高价值房屋
且获取15万经济补偿
秦淮区离婚案
案情介绍:
知名南京离婚律师代理的一起离婚案件,该案委托人因丈夫长期冷战,感情破裂,双方均要争取孩子抚养权,当事人通过多方比较最终委托了南京离婚律师代理此案,
律师在2013年10月31日将此案立于秦淮区人民法院,结案于2013年11月26日,历时一个月不到。
主审法官:李璇。
案情结果:
1、双方离婚;
2、孩子归我方抚养,男方支付我方每月1000元抚养费;
3、南京高价值房屋归我方所有,外地县城低价值房屋归对方所有。
4、对方补偿我方15万元经济补偿费用。
至此本案终结,我方成功离婚并争取到子女抚养权,获取婚前房屋产权,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律师点评:
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为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
关于子女抚养权:
男方强调自己名下有房屋,女方工资不及其收入高,男方能够给予孩子更好的生活和未来。
而我方抗辩如下:孩子现阶段年龄过小,且孩子出生至今一直由我方抚养成长,且孩子与母亲之间形成较为强烈的人身依赖关系,孩子的饮食、起居、行为习惯、就诊注意事项全部都由我方一手操持,不宜变更抚养环境。
最终法庭在综合全案基本情况,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决给我方抚养。
关于财产分割:
围绕到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在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通过律师的协助,法官的调解,让男方知道抚养权法庭基本的归属意见,后律师多轮与男方做工作,进行家庭财产的理性且利于子女日后健康生活成长的方式进行了分配。
不仅让我方当事人获取南京高价值的房屋,同时也让男方主动补偿女方15万元经济补偿费用。
本案诉讼开庭辩论意见,双方各执一词,但最终的结果基本我方已完全达到诉讼的预期,得到了理想的诉讼结果。该结果也得益于律师精心的准备与当事人的积极配合。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3)秦民初字第号
原告A,女,1984年生,汉族,住本市秦淮区。
委托代理人。
被告B,男,1983年生,汉族,住本市江宁区。
本院于2013年10月31日立案受理了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13年11月26日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双方婚生女由原告A抚养,被告B自2013年12月起每月3 0日前给付抚养费1 0 0 0元,至女儿十八周岁时止。
三、被告B每月享有两次探视权,探视时间为每月第二、第四周的周六上午1 0点接下午1 9点送回。
四、位于江苏省沭阳县房产一套归被告B所有;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房产一套归原告A所有。
五、被告B于2014年6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A经济补偿1 5万元。
六、案件受理费4050元,减半收取为2025元,由原告A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13年11月26日
离婚在我国是非常多的一种现象,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要离婚的,在办理离婚登记前需要处理好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房屋是夫妻重要的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双方准备离婚房产怎么处理?
夫妻双方准备离婚房产如何处理
一、房子婚前还是婚后买,对其分割有重大影响
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0条第2款规定中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 离婚时已还全部利息)×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婚后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夫妻双方支付其余款项,如果该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父母出资部分应视为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如果该房登记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方子女配偶名下,父母出资部分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三、婚后父母出资房产的认定:
1、要保留好父母一方汇款给子女一方的记录,这是很关键的。
2、同时要看父母汇款给一方的时间与购房时间的间隔是否合理,也就是说能否合理的认定父母当时给钱是否能认定为购房之用。
3、若父母仅仅只付了一部分房钱,法院分配房子权利时,会先确定夫妻双方共同的出资款是多少(这笔钱包括首付部分 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然后分别确定男方出了多少钱,女方出了多少钱(父母出的钱视为子女一方出的钱),然后根据双方出钱占房子现在净值的比例来确定双方各应分多少钱。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夫妻双方准备离婚房产如何处理”问题进行的解答,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由双方共同协商分割,如果房屋归一方的,另一方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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