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撤回上诉
发布日期:2020-07-28 作者:庄荣华律师
离婚后财产纠纷标准案例示范
150万经济补偿、10万违约金、20万律师费
庄律师讲解步骤与技巧(2019-3-5结案)
南京中院离婚后财产案件
遭遇:
关于离婚协议的执行效力
是否可撤销
是否可以部分调整、降低
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诉讼决心:
无路可退!!!
坚决诉讼!!!
目标:
这一次诉讼就彻底全面解决所有问题
诉讼简要经过:
二审立案---1个月内全部解决
承办法官:钟慧钊法官
审判长:周侃(南京中院少年家事庭庭长)
案件结果:
1、全部维持一审结果(一审结果系全面支持我方意见)
重点支招:
本案案件到二审时间约1个月时间
二审法院在查阅案件所有材料以及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和证据
最终对方作为上诉人沟通无望
无奈采取了拒绝缴纳上诉费的方式,保护自己最后的经济利益
该部分总上诉费约为7万元。
一审对方在本诉部分和反诉部分全部失败
二审对抗到底的信心自然不足
本案对方对于我方坚持20万律师费以及10万违约金由对方承担一直耿耿于怀
虽然离婚诉讼或离婚后财产纠纷极少会支持律师费由对方承担
但最终律师结合证据以及特殊性,全面论证上述费用的合理、合法性
一审法院最终能够采纳律师的离婚策略
也取决于律师提供的完备的法律意见(不留死角)
因此二审法院也能够清晰的呈现出完整的一审审理脉络
规模财产和复杂诉讼请求都需要律师和当事人极好的配合
才会取得最理想的效果。
我方于2019年3月5日收到南京中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
本案以对方撤回上诉为最终结果。
律师分享离婚财产分割核心法律知识:
一、夫妻离婚财产没分还算夫妻财产吗
不算。
从法律上来说,夫妻离婚时并不一定非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均不主张分割,法院不会主动要求分割。但在现实生活中,为了避免以后更多纠葛,最好在离婚时把共同财产分割好。
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是两年,自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如果离婚后,因为财产未分割事后反悔又或者对财产分割产生质疑,从而引发纠纷又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离婚后的财产纠纷该如何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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