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代诉主体不合法院驳回
发布日期:2020-07-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儿子张小平未与周军之女周小美成婚,张涛起诉要求周军返还彩礼22200元,2013年5月26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张涛的诉求。
经审理查明,张涛之子张小平及被告周军之女周小美都在外地务工,2012年1月张小平与周小美经媒人介绍相识,后周军共收取原告张涛22200元彩礼。2013年1月张小平回老家准备和周小美商量结婚事宜,却被告知周小美已另缔婚约,张小平回家告诉张涛,张涛大怒,故起诉周军要求返还彩礼22200元。被告周军辩称张小平有违婚约在先,彩礼不应返还,双方争执不休。
一审法院认为,婚约财产纠纷指的是婚约关系存在期间订婚双方因维持婚约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关系的纠纷,其不同于一般的财产返还纠纷,它与婚约本身具有紧密的依附性,其诉讼主体必然是婚约双方,而原、被告双方作为婚约双方的父母,显然不是适当的当事人。如果要提起婚约财产纠纷之诉,需要张小平向法院起诉,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人民法院案例库】婚姻家庭纠纷的16个裁判要旨
- 夫妻一方为照顾家庭付出较多的可以给予适当家务劳动补偿
- 入库案例:婚后以个人财产购置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 婚姻存续期间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约定大额赔偿起诉离婚时法院是否支持
- 婚内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约定大额赔偿,起诉离婚时是否有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协议财产约定但未过户对抗法院执行的裁判案例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重大变化!法释[2024]1号:彩礼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共7条)|2024.2.1起施行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给付彩礼,何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
- 婚前个人积蓄婚后变化部分的归属
- 夫妻按份共有的房产,离婚时能否直接按照登记份额分割?
- 北京离婚律师——夫妻婚内一方借款,离婚时是否作为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 【成功案例】孩子高考冲刺期,男方辱骂恐吓孩子,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 房产证登记男方1%女方99%,离婚时按份分割还是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