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ST 抚钢,600399)股票索赔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15 作者:齐程军律师
2019年12月27日,抚顺特钢(ST 抚钢,600399)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抚顺特钢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如下:
一、抚顺特钢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期末存货余额存在虚假记载;
二、抚顺特钢2013年至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期末在建工程余额存在虚假记载;
三、抚顺特钢2013年和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期末固定资余额存在虚假记载;
四、抚顺特钢2014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固定资产折旧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五、抚顺特钢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主营业务成本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六、抚顺特钢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利润总数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
一、对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的罚款;
二、对赵明远、单志强、董事、孙启、张晓军、王勇、姜臣宝给 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的罚款;
三、对邵福群、王朝义、高炳岩、董学东、魏守忠、张玉春、赵 明锐、孔德生、鄂成松、刘振天、孙立国、崔鸿、单永利、王红刚、 张洪坤、徐德祥、周建平、刘伟、朴文浩、张力、唐丽、李刚给予警 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四、对徐庆祥、赵振江、张鹏、李茂党、伊成贵、邵万军、刘彦 文、张悦、武春友、赵彦志、李延喜、高岩、姚殿礼、赵光晨、权日 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五、对国长虹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抚顺特钢(ST 抚钢,600399)投资者索赔条件:
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在2011年4月14日到2018年1月31日之间买入抚顺特钢(ST 抚钢,600399)股票,并且在2018年1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抚顺特钢(ST 抚钢,600399)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初步准备提起索赔。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2026年7月上海主任律师王静公司股权纠纷实务解读分享:夏某无偿挂名公司法人陷危机,诉讼成功摘除工商登记身份
- 2026年7月乌鲁木齐股权纠纷办案实录,袁红军律师详解王某陈某代持股权确权纠纷案,拆解无书面代持协议证据链搭建核心法律技巧
- 2026年7月上海靠谱专业股权律师王静办案实录,股东出资追偿案化解 55 万连带债务,商事纠纷实战案例拆解分享
- 2026年7月上海专业靠谱公司股权律师王静案例分享:夏某挂名法人涉诉,成功办理工商涤除法人登记维权案
- 2026年7月上海专业靠谱公司股权律师王静办案实录:股东出资追偿案二审改判,撤销 55 万连带赔偿责任实战案例分享
- 原股东抽逃出资后股权受让人连带责任纠纷案
- 股东出资加速到期与瑕疵股权转让责任问题法律适用
- 人民法院案例库:一人公司股东提交审计报告证明财产独立的,应对报告是否在当年度作
- 买卖合同纠纷:公司注销后,债务人拒绝向公司的原股东付款可以吗?
- 即使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均能证明已出资但客观上并未出资的原股东和新股东均应追加为被执
- 公司无财产偿债,股东是否担责?
- 股东在公司债务形成后减资、转让、退股能否减少其补充赔偿责任
- 【股权转让纠纷】受让方支付款项后,出让方拒不配合变更登记的法律强制武汉黄总律师办案实录
- 最高院:在认缴期限届满前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否在其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
- 最高院:一人公司股东将股权转让后就能免除其持股期间公司债务的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