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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1个月快速离婚-律师成功调解谈判技巧和谈判要点

发布日期:2020-06-15    作者:庄荣华律师
【雨花台区第一次起诉离婚案】
     起诉后1个月快捷彻底离婚           
      2017
815日结案         
    南京离婚律师指导分析

本案委托人系女方,因长期吵架、冷战等家庭矛盾,无法协议离婚,找到南京离婚律师办理快速离婚,最终实现自己的诉讼愿望。

本案201775日立案,离婚结案时间2017815日调解离婚,历时1个月左右快速彻底离婚。

承办法官:陈丛蓉庭长【少年庭】。
 
案件结果:
   1
、双方离婚。
   2
、孩子由我方抚养,对方每月支付1300
   3
、对方支付我方补偿款32万元
   
余略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总结
快捷离婚要点:
1
、结案时律师告知当事人所有快速离婚的经验技巧
2
、结案时律师告知当事人所有财产分割的司法原理及证据规则
3
、协助当事人准备所有有利的证据,一举快速彻底解决
4
、提前沟通离婚调解方案、回答当事人对于协议离婚的所有问题及技巧
5
、快速立案,快速送达、快速解决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 2017)
0 1 1 4民初号
    
原告:A,女,汉族,住南京市雨花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XX。
    
被告:B,男,汉族,住南京市雨花台区。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 0 02年登记结婚,2 0 04年有一子C
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自愿离婚;
    
二、双方所生子C200481日生)由原告A负责抚养,被告B20 1 79月起每月给付抚养费2000元,至C年满十八周岁时止。被告B享有对儿子C每周一次的探望权,原告A予以协助;
    
三、被告B补偿原告A 320000元,于20 1 781 5日前支付100000元,201 71 03 1日前支付100000元。余款120000元于20229月起每月支付2000元,至120000元款项付清;    
四、原、被告各人名下财产及债权归各人所有,各人名下债务由各人承担,各人衣物归各人所有。
    
本案案件受理费860元减半收取430元,由原告A、被告B各负担2 1 5元。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2017-8-15

    每个对方当事人都有自己的痛点,找到这个痛点就很容易能够解决问题。
   
起诉离婚后,法院及时向被告依法送达了传票及其他司法文书,被告在接到法院传票积极与我方联系进行协议离婚,可是在诉讼之前双方对于离婚问题、财产分割均无法达成一致,说明起诉离婚这件事情对于某些当事人来说,是一种严厉的冲击。最终庄荣华律师在协助当事人快速调解离婚。
    本案涉及离婚房屋等众多复杂的法律问题,庄荣华律师在快速离婚以及离婚房屋分割以及拆迁房屋分割都非常擅长,已经在南京地区处理了多起的离婚房产分割复杂案件,基本都取得比较满意的案件效果。
   快速彻底办理离婚,需要律师的技巧,法官的耐心以及当事人的配合,很多离婚案件当事人私下无法协商,找到庄荣华律师能够成功快速的办理,正是庄荣华律师完备的案前准备和合理的调解建议和诉讼谈判,同时当事人也能够积极配合,适当取舍,一举成功。
     
离婚案件庭审次数越多,涉及的内容就越宽泛需要专职婚姻律师的细心代理才能全面的解决婚姻法律问题,并不是任何一类律师都能有效处理好离婚案件,因此庄荣华律师在此建议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寻求专业婚姻律师的帮助,才能真正在离婚诉讼庭审之中获取优势。庄荣华律师提供了专业协议离婚法律文书,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均达成一致,调解离婚,快速彻底离婚。
 

律师分享争取抚养权核心有效律师方法:
离婚子女抚养权裁判标准与争取技巧
不论是全国人大的法律规定、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最高法大法官的发言、相关会议纪要、司法裁判理念政策,子女利益最大化永远是恒定的大前提。
庄荣华律师现就子女利益最大化这个大概念,结合法律规定与常规司法裁判展开,孩子抚养权的争取技巧和裁判标准具体分述如下。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召开“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暨典型案例提示”新闻通报会,“法官建议: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应放首位”。
《广东法院家事审判工作规程(试行)》第二十二条则规定“涉及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申请取得抚养权的当事人应当举证证明其申请符合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足以证明子女利益最大化是法院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核心原则。
框架思路(核心的关键五个方面)
一、直接抚养人的抚养能力
直接抚养人的抚养能力。抚养能力应包括抚养人的健康状态、个人品格、受教育程度、经济能力、居住条件和职业状况等因素在内。因为这些因素往往会牵涉到抚养人能否充分行使及负担对子女的权利义务,因此应是首先考虑的因素
司法裁判通常还会兼顾稳定收入、工作时间、性情特点、生活习惯、与孩子的亲子关系、对抚养费、探视权的配合态度,当事人个人素质、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老年人的生活和赡养状况。

二、抚养意愿
抚养子女的意愿及对子女的感情和态度。因为这些因素关系到抚养人未来是否愿意付出心血,努力谋求子女最大幸福,因此是决定子女直接抚养人应考量的重要因素。
对于离婚后孩子的安置、未来生活、医疗、教育的规划,特别是孩子步入单亲环境必定与正常家庭有所区别,因此实际抚养一方应当付出贡献的更多,才能保护和改善孩子今后的生活状态。
未成年子女抚养规划。内容包括:
(一)未成年子女生活地点;
(二)未成年子女受教育规划;
(三)其他未成年子女成长规划;
(四)实现规划的经济保障。

三、子女特点
子女的年龄和性别。一般情况下,年幼的子女适宜由母亲照顾,而同性别的子女与父母间的沟通较便利和自然,也符合性别发展的规律。因而,可由母亲抚养年幼的子女,而当子女成熟至性别认同阶段,再根据子女意愿考虑由同性别的父亲或母亲抚养
从孩子年龄角度分析

1、子女两周岁以下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2、子女两周岁以上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子女八周岁以上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未成年子女意见是法院裁判参考的重要因素,但不代表孩子选择了某一方,该方就100%获取孩子抚养权,人民法院仍然可以依法自由裁量和综合评判。
从长期生活、受教育稳定环境角度分析。
子女受教育环境的继续性和适应性。应考虑子女成长环境及父母所提供照顾的稳定性及继续性的问题,尽量维持子女在父母离婚前后的成长环境(如近亲属照顾、家庭环境和学校或社区等成长环境)的相似或一致。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临近的教育环境,熟悉和成熟配套的生活小区,对孩子入学、生活都有积极意义。
四、近亲属协助抚养等
如近亲属协助照顾的意愿和能力,子女对双方近亲属的依赖关系和感情等,兼顾双方当事人父母年龄、精力、健康、经济等基本条件,入学前、入学后孩子的接送和陪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五、综合情况
抚养方通常不仅需要有良好的综合抚养条件,同时也不应当有不良嗜好,譬如吸毒、赌博、家庭暴力等等。
特别提示:
照顾女方原则是婚姻法对于争取子女抚养权一个重要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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