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卓高考伪造身份事件,参与者都难逃法律责任
发布日期:2020-06-13 作者:张颖律师
仝卓当时仅是一名普通考生,单凭其个人显然无法完成篡改应届生身份
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明确,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确认为作弊。“第十一条明确,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因此仝卓写不写道歉信,学位证书、学历证书都会被宣布无效,并由学校收回或没收。”
若真有公职人员参与乃至收受好处,除党纪政纪处分外,也恐面临刑事追责,
近日山西省教育厅发布对1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的决定。
曾经罗彩霞被冒名顶替案为例,冒名者王佳俊的父亲王峥嵘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刑事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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