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继承人都有居住权吗?
发布日期:2020-06-12 作者:怀向阳律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个问题,就是遗产继承问题,尤其是对于房屋的遗产继承。
对于遗产房屋中的相关继承人是不是都有居住权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表示,这个继承人当然是有居住权的。因为,在法律上,对于一个继承人而言,他是有继承遗产的份额的,换句话说,他就是遗产房的共有权人,所以说和其他继承人共同拥有这个遗产房子的所有权,那么我们说的房屋有所有权,当然也就有居住和使用这个房屋的权力啦,除此之外,作为继承人,他们还有对于这个房屋的处分权。但是,因为遗产房是共有的,所以对于房子居住或处分时应当所有共有人协商一致。
那么接下来我们再来具体分析一下法定继承程序的相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继承法表示,法定继承是先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将房屋的所有权一半归他们的母亲,如果说这个房屋定性为他们的爸爸的个人财产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跳过上述母亲对这个房屋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然后,再经由母、子、女三人对房屋的所有权来进行分割。法定继承分割的,继承人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原则上是平均配分,但考虑到特殊人群的可以多分配。
其次,我们还需要知道的是对于遗嘱的书写规范而言,它必须是本人所写,或者是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只有这样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一点我们需要予以注意。
因此,假如说在遗嘱内容不详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就视为遗嘱遗失。那么我们说他的母亲、子女,可以根据法定继承程序继承父的财产。至于房屋的归属,也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所以说这个房屋应当是属于母、子、女这三方的,任何一方无权处分整个房屋。
最后,我们需要了解一下继承顺序这个问题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继承法表示,其中第十条规定, 遗产继承应该按照下列顺序继承:其中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而下面的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那么再以此类推,一个继承程序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假如说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直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继承法中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而对于父母,是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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