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分居没离婚,非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半年抚养费不给,没离婚如何主张权益
起诉书后,两个月拿到抚养费调解书
婚姻遭遇:
长期分居,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
女方该如何面对这样的婚姻和抚养费问题
内心纠结:
是继续忍受,还是一刀两段?
离婚决心:
凝视深渊,无路可退!!!
坚决诉讼!!!
目标:
这次诉讼就争取尚欠的半年抚养费,以及今后的抚养费【每月6000】
诉讼简要经过:
立案---法院通知---开庭---两个月拿到调解书 所有诉讼结果均实现
浦口法院家事庭-徐馨法官
2018-6月 离婚生效时间
案件结果:
1、尚欠和今后抚养费以每月6000元给付
3、若男方工作调整,则给付25%每月抚养费
诉讼感受:
当拿到调解书的那一刻,就抚养费所有的辛酸和委屈得到了释放满足,所有的诉讼理由和决心得到了正面的肯定。
长期抚养孩子的一方获取法律的支持
拿到这个结果,原告的家人也非常高兴,替原告高兴,
自己终于迈出正确的一步解决完自己不幸的婚姻
人生应有的好心情回来了,压抑和不爽全部消散,
诉讼的小折腾完成了大愿望,一切都是值得。
压抑许久的噩梦婚姻得以解脱就是---爽;
获取了部分赔偿折价款能够有补偿---爽;
再也不用和对方有任何接触和见面---爽;
回头看看
这份命运的转折从这里开始:
立案、起诉、举证、质证、辩论能力是律师的底层能力,但在真正实战的冲突和重大利益争夺时底层能力可能并不能为你做什么!
好的离婚律师能够帮助你在三个方面增进能力、培养智慧
第一是一双眼睛,是找到对方的弱点,找到破局点的敏锐之眼。
第二是一双手,动手优化证据、优化理由、优化排布顺序、优化策略,以及对于突发紧急情况的预案处理,有效改变行动之手。
在今后的婚姻生活处理和婚姻选择方面,能在吸取经验、提前预知、判断、准备,以免再次犯同样的错,陷入同样的窘迫。
通过庄荣华律师的优化处理:
本案当事人系庄荣华律师的离婚当事人,庄荣华律师指导当事人完成了这次婚内抚养费的诉讼材料准备和案例指导。
1、准备良好的诉讼文书、
2、调取前次离婚案件的庭审笔录,证明对方的收入、
3、综合性的调解方案制定,
这三个理由犹如三个齿轮,彼此咬合,震荡放大,产生极强的调解效应。
想离婚就一定要趁早,行动是治愈绝望唯一的方式
无路可退时,果断出击才可重回巅峰。
世界如此精彩,我们当然不能置身局外。
愿你向律师交付的重托,都得到获得回报。
婚姻自由,离婚自由。
你若想自由飞翔,找到强手给你赋能,就可以自己长出翅膀。
案后思考:
仔细聆听律师的分析,抓住律师分析的要点,整合自己能够掌握有限的资源,把自己的价值信息打包交付给律师,并依此获取回报!【戒除诚惶诚恐的不良心态】
在混乱中应当先建立信息的秩序,再建立自己内心的秩序。
冲突较多的时候,自己一定要明白哪些点自己该放弃,哪些点一定要抓住,自信和掌握就会慢慢建立。
【聪明人都知道什么都想要,却容易出现力量的分散,全力以赴对付一两点反而有奇效,收获巨大】
一、追索抚养费法律依据
追索抚养费法律依据是《婚姻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第十二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二、抚养费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因为离婚就拒不支付抚养费的这种做法也确实非常的不负责任,尽管如此,追索抚养费的方法还必须要符合法律依据,在不起诉的情况下能协商处理当然是最好的。而且,很大程度上支付抚养费完全是依靠当事人自觉的,有时候起诉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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