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法律咨询
发布日期:2020-05-12 作者:庄荣华律师
起诉后一个月获法院支持
南京鼓楼区离婚律师指导
庄律师讲解步骤与技巧
婚姻遭遇:
离婚后抚养费给付不正常
内心纠结:
是继续忍受,还是诉讼搞定?
决心:
无路可退!!!
坚决诉讼!!!
目标:
这次诉讼就争取尚欠的抚养费,以及确定今后的抚养费
诉讼简要经过:
立案---法院通知---开庭---1个月拿到判决书
诉讼结果实现
鼓楼法院-嵇娟庭长
2018-9月14日 判决书生效时间【本案适用了小额速裁-一裁终局-不可上诉】
案件结果:
1、尚欠抚养费7000元依法给付我方
2、今后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
诉讼感受:
当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就抚养费所有的辛酸和委屈得到了释放满足,所有的诉讼理由和决心得到了正面的肯定。
长期抚养孩子的一方获取法律的支持
想解决就一定要趁早,行动是治愈绝望唯一的方式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8)苏民初号
原告:A,女,住所地南京市鼓楼区。
法定代理人:B(系原告母亲),女,现住南京市栖霞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XX。
被告:C,男,住所地南京市鼓楼区。
原告A与被告C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A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被告C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A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C支付2017年7月至2018年8月期间未支付的抚养费10000元;2、判决被告自2 018年9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事实与理由:原告父母于201 7年5月1 0日协议离婚,约定原告A由母亲B抚养,被告C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2017年7月至2018年8月期间被告C只支付抚养费4000元,为保障权利,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201 7年7月至2018年8月期间未支付的抚养费10000元,2018年9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被告C辩称,2017年7月-2018年8月期间,我向原告母亲的兴业银行转账4000元,通过微信转账向原告母亲支付1000元,并支付了原告学校学费、伙食费合计3000元;同时还替原告母亲支付物业水电费以及外出旅游的费用。原告上学期间,周一至周五在我处生活时的所有开销,以及孩子校外兴趣班、报名参加考级的费用均由我承担,所支付的抚养费已经远远超过了原告主张的数额。既然原告现在主张我之前有未支付的抚养,我也愿意为孩子多付出一点,同意支付抚养费7000元,今后也同意按月支付抚养费1 000元。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原告母亲B与被告C原系夫妻关系,婚后于2009年11月16日生原告A,201 7年5月10日B与C协议离婚,约定A由B抚养,C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扰养费交到指定的兴业银行账户。
庭审中,原告认可被告C为原告支付学校学费及伙食费合计3000元,但不同意从抚养费中扣除。
本院认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原告父母C、B在离婚协议中对抚养费的负担作出明确约定,被告C应按照离婚协议书约定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原告要求被告自2018年9月起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本院依法予以支持。关于被告为原告支付的学费及伙食费3000元,本院依法认定是被告向原告支付的抚养费,从应支付的抚养费中予以扣除,故被告应支付原告抚养费的数额为7000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C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A抚养费7000元;
二、2018年9月起,被告C每月给付原告A抚养费1000元,至原告A年满十八周岁时。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加倍支付迟廷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C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二O-八年九月十四日
南京婚姻诉讼安全指导平台-庄荣华律师提示:
无路可退时,果断出击才可重回巅峰。
世界如此精彩,我们当然不能置身局外。
愿你向律师交付的重托,都得到获得回报。
婚姻自由,离婚自由。
你若想自由飞翔,找到强手给你赋能,就可以自己长出翅膀。
案后思考:
仔细聆听律师的分析,抓住律师分析的要点,整合自己能够掌握有限的资源,把自己的价值信息打包交付给律师,并依此获取回报!【戒除诚惶诚恐的不良心态】
在混乱中应当先建立信息的秩序,再建立自己内心的秩序。
冲突较多的时候,自己一定要明白哪些点自己该放弃,哪些点一定要抓住,自信和掌握就会慢慢建立。
【聪明人都知道什么都想要,却容易出现力量的分散,全力以赴对付一两点反而有奇效,收获巨大】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最高法再次明确:将空白合同或留有空白内容的合同交于合同相对方的,应视为对合同内容的概括性授权
- 子女意见及抚养能力在判定抚养权时怎么处理
-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认定
- 一方父母为夫妻购房部分出资是对夫妻双方赠与还是对一方个人赠与
- 离婚纠纷中关于彩礼、礼金、“改口费”等的定性处理
- 老公抖音打赏女主播的钱可以退吗?
- 夫妻之间的借款有法律效力吗?
- 婚内父母出资为已方子女的购房,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 【人民法院案例库】婚姻家庭纠纷的16个裁判要旨
- 夫妻一方为照顾家庭付出较多的可以给予适当家务劳动补偿
- 入库案例:婚后以个人财产购置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 婚姻存续期间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约定大额赔偿起诉离婚时法院是否支持
- 婚内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约定大额赔偿,起诉离婚时是否有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协议财产约定但未过户对抗法院执行的裁判案例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