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女方诉讼成功
离婚诉讼-夫妻共同房产归子女所有
【鼓楼区离婚案】
案情介绍:
委托人因丈夫长期忠于打麻将、无所事事,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委托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全程代理,要求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审理结果:
1、男女双方离婚;
2、男女双方一致同意房屋归儿子所有;
3、各人处的财产归各人所有,各人所借的债务由各人负责偿还。
律师点评:
本次离婚纠纷涉及夫妻双方的唯一共同房产,男方从不同意离婚到同意离婚,从主张夫妻房产一人一半,到同意将全部份额归儿子所有,都是 律师在诉讼期间全面协调的重要突破。
孩子面临成年,对于有过错一方,不希望在离婚之后与子女关系过于恶化,诉讼利益的转化,维护离婚后的父子关系,是律师谈判争取调解的 核心基础。
最终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介入后,当事人顺利离婚,房产分割满意。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南 京 市 鼓 楼 区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11)鼓民调初字第号
原告王某,女,1964年生,汉族,住本市鼓楼区。
委托代理人庄荣华。
被告季某,男,1964年生,汉族,住本市鼓楼区。
原告王某与被告季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查明,原、被告双方于1990年自由相识恋爱,1991年6月登记结婚,1993年6月生一子。双方婚前关系尚可,婚后为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原告诉至本院要求离婚。审理中,被告同意离婚。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王某与季某离婚。
二、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本市虎踞路房屋归儿子所有。
三、各人处的财产归各人所有,各人所借的债务由各人负责偿还。
本案诉讼费2430元减半收取121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承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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