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患重病,离婚时可以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吗
发布日期:2020-05-09 作者:庄荣华律师
孩子被对方长期持有、我方身患重疾
(成功获取抚养权及3000抚养费)
一次庭审全部纠纷解决完毕
南京离婚律师指导离婚诉讼
律师讲解步骤与技巧(2018-10-30结案)
遭遇:
我方当事人为男方,被查出身患重疾后,很快对方以各种家庭矛盾起诉离婚
目标:
这一次诉讼就彻底全面解决所有问题
诉讼简要经过:
立案---法院通知---开庭---2个月拿到法院调解书
建邺法院南湖法庭-宋毅刚法官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孩子归我方,对方每月支付3000元
3、一次性全部解决
余略
重点支招:
孩子不满两岁原则给女方进行抚养
我方身患重疾-癌症晚期条件也属不利
诉讼过程对方也坚持主张这个孩子的抚养权
最终通过一个上午系统辩论和开庭实现抚养权归我方
能够成功的原因只有一个:
律师详实的准备各种开庭预案
能够有效的走进对方的内心
能够借助实时变化调解中法官的力量
最终法律条文能够充分保护我方当事人
这种困难极大的离婚诉讼,任何证据都不如经验丰富的调解技巧。
司法文书: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8)苏民初号
原告:A,女,住南京市玄武区。
被告:B,男,住南京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律师。
本院受理原告A诉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宋毅刚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与被告离婚。被告应诉后愿意调解解决。
经本院组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原告A与被告B的婚生女D由被告B抚养,原告A每月30日前支付D抚养费3000元,原告A每周末有一天探视权(早上9点至晚上8点)。
三、原告A与被告B无其他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
四、本案受理费240元减半收取120元,由原告A承担(已缴纳)。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二0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南京婚姻诉讼安全指导平台-律师提示:
无路可退时,果断出击才可重回巅峰。
世界如此精彩,我们当然不能置身局外。
愿你向律师交付的重托,都得到获得回报。
婚姻自由,离婚自由。
你若想自由飞翔,找到强手给你赋能,就可以自己长出翅膀。
案后思考:
仔细聆听律师的分析,抓住律师分析的要点,整合自己能够掌握有限的资源,把自己的价值信息打包交付给律师,并依此获取回报!【戒除诚惶诚恐的不良心态】
在混乱中应当先建立信息的秩序,再建立自己内心的秩序。
冲突较多的时候,自己一定要明白哪些点自己该放弃,哪些点一定要抓住,自信和掌握就会慢慢建立。
【聪明人都知道什么都想要,却容易出现力量的分散,全力以赴对付一两点反而有奇效,收获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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