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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拿军残证购票,遭乘务员辱骂,如何维权

发布日期:2020-05-07    作者:张颖律师

一则军人购票遭拒绝, 乘务员拒绝优惠票价“不好使!”,后还被骂“活不起你就别活”。
        军人在服役期间,他们是站在危险的最前端保卫人民,这些绿色通道的便利是他们应得的,然而却被一些人认为是贪便宜。 
        我们说下法律规定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六条 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购票乘坐境内 公共交通 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 如果不执行怎么办? 
        第四十八条 也有规定 不履行优待义务的, 责令限期履行义务;逾期仍未履行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纪律处分。因不履行优待义务使抚恤优待对象受到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对侵犯名誉侵权的行为,应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一句活不起你就别活,确实很让人心寒,” 
        然后针对可客运公司不执行退役军人优待政策行为,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客运公司进行行政处,。 然后针对骂人的乘务员,企业一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企业也要引以为戒,严格考核员工,定期进行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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