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婚前婚后财产的综合策略
发布日期:2020-05-04 作者:庄荣华律师
婚后房屋我也要争取
南京鼓楼法院一起快速离婚(1个月)
庄荣华律师谈婚前婚后财产的综合策略
婚姻遭遇:
男方起诉离婚,要房子要车!
感情遭遇危机,男方准备了所有银行支付记录,起诉离婚要求婚前送女方的名贵车辆返还。
并且要求分割婚后房屋【还准备了卖出男方婚前房屋的证据以求婚后房屋多分】
内心纠结:
女方百感交集、心急如焚;
两辆车、一套房,怎么保得住!!
离婚决心:
凝视深渊,无路可退!!!
婚没了,但自己的财产利益必须找专业离婚律师保住!!
诉讼简要经过:
律师立案---法院通知---一次开庭审理---当场拿到离婚调解书-房子、车子归我方
(整个诉讼一个月左右)
鼓楼法院家事庭-陈池法官
2018-5-14 离婚生效时间
离婚感受:
离婚的结果是最好评价这段婚姻的成败,试想一下如果两辆车辆被判决返还男方,女方在这样离婚结果下将是一个怎样糟糕的心情!
当拿到离婚调解书的那一刻,所有的辛酸和委屈得到了释放满足,所有的法庭抗辩的理由和陈述的意见得到了正面的肯定。
人生应有的好心情回来了,压抑和不爽全部消散,诉讼的小折腾完成了大愿望,一切都是值得。
拿到这个结果,虽然支付了小的代价,但总体也非常高兴,毕竟稳稳的把两辆车、一套房全部拿下了。
对于女方一个年轻人来说,这些财产可以说不多,也可以说不少,为她今后夯实生活的基础和事业的基础都提供了大量的帮助;
压抑许久的痛苦婚姻得以解脱就是---爽;
获取了名贵车辆、婚后房屋所有权---爽;
再也不用和对方有任何接触和见面---爽;
这份命运的转折从这里开始:
立案、起诉、举证、质证、辩论能力是律师的底层能力,但在真正实战的冲突和重大利益争夺时底层能力可能并不能为你做什么!
本案中婚前赠送的车辆在司法实践中可能出现三种结果:
1、赠与成立,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属于共同财产,依法予以分割
3、赠与不成立,属于资金支付者的财产。
关于车辆
第一步依照1、感情的经过、2、支付的时间、3、发生的重大事件、4、登记的形成、5、车辆的持有来印证,属于我方个人财产。
第二步另男方存在巨大对外债权、以及其他细小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供分割,几轮举证、质证、辩论之后,法庭进入了调解环节。
第三步在4轮调解之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车辆、房屋全部归女方所有,女方仅仅支付男方15万元折价款。
应当说这样的结果已经非常不错了,诉讼有风险,见好就收,庄律师也依照自己的经验和对本案综合的分析,建议当事人采纳该方案。
在临近签字之时,将15万的给付期限延展到1年,大大降低女方现实给付的压力!
通过庄律师的优化处理:
本案中1、赠与名贵车辆的原因、2、婚姻的经过和付出、3、多项夫妻共同财产综合处理方案,这三个理由犹如三个齿轮,彼此咬合,震荡放大,产生极强的财产调解效应。
回顾TA与律师的第一次接触:
从对离婚一知半解、茫然无措
与庄荣华律师面谈20分钟(免费咨询)
清晰的知晓离婚的法定条件、酌定理由、律师的隐秘技巧
从离婚目标模糊不坚定-恐惧离婚的结果
再与庄荣华律师深度交换意见15分钟(免费咨询)
斩钉截铁、不假思索做出速战速决的离婚决心
从开始担心庭审自己说错话、丑态百出
到看到庄荣华律师的开庭预案与诉讼图表梳理、分布流程
安心由庄荣华律师全权代理发言
自己又重回巅峰、从容自信
从想离婚、要离婚,但诚惶诚恐迟迟不愿意迈出第一步
到拿到离婚判决书的那一刻的时候深刻明白
离婚分割财产就一定要早准备,行动是治愈绝望唯一的方式
附离婚文书: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8)苏民初号
原告:A,男,1987年生,汉族,住南京市鼓楼区。
被告:B,女,1993年,住南京市鼓楼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被告双方于2 0 1 5年年初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于2016年9月登记结婚,双方未生育子女。婚后,由于双方为经济等问题发生矛盾,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审理中,被告同意离婚。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A与B离婚。
二、B名下车牌号为车1辆、玛莎拉蒂车1辆归B所有。
三、屋产权归B所有,该房尚欠的银行贷款由B负责偿还。
四、B于2 0 1 9年5月1日前一次性给付A上述条款中的财产补偿款150000元。
五、双方各自名下的债务由双方各自承担。
六、双方无其他纠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2 4 8 0元,减半收取1 2 4 0元,由原告负担7 4 0元,被告负担5 0 0元(此款原告已预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二0一八年五月十四日
案后思考:
很多当事人,对于诉讼的每个环节都很在意,不仅自己尽量把事实真相提前展示给律师,自己也提供相应的解决之道,更希望律师能够提供更高明的技巧,对于诉讼中所有可争取、可染指的利益都希望争取,最大化是理想目标,在实现的过程中必定有大量的阻碍,所以专业律师技能和丰富实战经验是当事人最匮乏的,当事人都不希望后悔,结婚是人生大事,离婚是比结婚更大的人生大事,每个点都希望对尽善尽美再多一份努力,才能不留遗憾,期待和努力是密不可分的,只有这样当事人自己才有安全感和满足感。
【离婚案件的最终结果,其实也是最后的婚姻的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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