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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网游外挂程序,被判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发布日期:2020-02-20    作者:张洪强律师

销售网游外挂程序,被判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2019年4月至6月间,傅某明知张某销售的“HanBOT”、“NC国服”外挂程序用于《英雄联盟》网络游戏,具备“持续显示攻击、技能范围”、“走砍”等功能的情况下,仍在互联网上向游戏玩家销售,共计88人次,共获利人民币148.56元。 
        经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上述外挂程序存在对《英雄联盟》游戏运行程序实施未授权的增加、修改操作,对游戏的正常操作流程和正常运行方式造成了干扰,属于破坏性程序。
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有: 
        傅某的供述,还有证人张某、王明、王刚等人的证言笔录,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制作的搜查笔录、扣押清单、电子数据检查笔录、网络在线提取工作记录,QQ聊天记录截图、账单详情、淘发卡销售明细,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薛埠派出所民警出具的发破案经过,江苏省代收罚没款收据。 
        法院判决傅某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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