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后半小时调解离婚
烦心遭遇:
分居8年,前次诉讼没经验起诉后又撤诉,双方仍然无任何接触、和好
内心纠结:
是继续忍受,还是一次性了断
下定决心:
迟断不如早断,早结束早省心
诉讼简要经过:
律师立案---法院通知---开庭审理---半个小时结束庭审,拿到离婚调解书
秦淮法院-刘斌副院长
2018-5-19 案件生效时间(历史约一个月左右)
诉讼的真实感受:
当当事人拿到调解书的那一刻,清楚的感受到离婚目标已经实现,再也不受他人的干扰,对方转移的房产后续继续委托律师解决,也是对于自己一个最大的肯定。
虽然近50岁的年龄让自己少了很多选择,但人生应有的好心情回来了,压抑和不爽全部消散,诉讼的小折腾完成了大愿望,一切都是值得。
压抑许久的愿望得以解脱就是---爽;
斩断了所有婚姻关系的感觉---爽;
再也不用和对方有任何接触和见面---爽;
这份命运的转折从这里开始:
立案、起诉、举证、质证、辩论能力是律师的底层能力,但在真正实战的冲突和重大利益争夺时底层能力可能并不能为你做什么!
律师的优化处理:
本案中
1、利用前次房屋判决书确定的份额、
2、协商房屋总价格的过程中低于市价(因为我方拿房,价格越低,给付他人的就越少)、
3、对方也希望尽早拿到钱,这三个理由犹如三个齿轮,彼此咬合,震荡放大,产生极强的调解效应。
情绪和心情
从对离婚一知半解、茫然无措
清晰的知晓离婚的法定条件、酌定理由
从分割目标模糊不坚定-恐惧案件的结果
斩钉截铁、不假思索做出速战速决的起诉决心
从开始担心庭审自己说错话、丑态百出
自己又重回巅峰、从容自信
从诚惶诚恐迟迟不愿意迈出第一步
到拿到离婚调解书的那一刻的时候深刻明白
想要结果就一定要趁早,行动是治愈绝望唯一的方式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8)苏民初号
原告:A,女,现住南京市秦淮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8年4月16日立案
本案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如下协议,请求人民法院确认:
一、双方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另行协商或诉讼处理;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二0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律师提示:
仔细聆听律师的分析,抓住律师分析的要点,整合自己能够掌握有限的资源,把自己的价值信息打包交付给律师,并依此获取回报!【戒除诚惶诚恐的不良心态】
在混乱中应当先建立信息的秩序,再建立自己内心的秩序。
冲突较多的时候,自己一定要明白哪些点自己该放弃,哪些点一定要抓住,自信和掌握就会慢慢建立。
【聪明人都知道什么都想要,却容易出现力量的分散,全力以赴对付一两点反而有奇效,收获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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