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分割一次性全部彻底办结
离婚、财产、孩子、债务标准案例示范 律师讲解步骤与技巧(2019-3-19结案) 江宁区离婚案件
遭遇:
双方婚姻矛盾重重
双方就抚养权、抚养费、探视以及财产无法达成一致。
诉讼决心:
无路可退!!!
坚决起诉
目标:
这一次诉讼就彻底全面解决所有问题
诉讼简要经过:
立案2019年1月---法院通知---开庭---2019年3月19日拿到法院文书
江宁法院-张赜法官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孩子归女方抚养
3、男方每月支付3500
4、房屋分割、折价给付、债务承担等其他一揽子全部达成一致
附法院文书: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9)苏民初号
原告:A,女,汉族,住南京市江宁区。
被告:B,男,汉族,住南京市江宁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
原告A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其与被告B离婚:2.婚生子由其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事实与理由:其与被告B于2012年2月28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婚生子C由原告A负责抚养教育,自2019年4月起至C年满十八周岁止,被告B每月25日前支付抚养费3000元;
三、自2019年4月起,被告B每周日有权探视C一次(探视时间为当周周日8:30-19: 00);
四、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室的房产归原告A所有,原告A于2019年4月15日前一次性清偿该房产剩余贷款436161.61元;原告A于贷款结清之日起三日内办理房产解押及除名手续,于解押及除名手续办理完成后十日内办理贷款手续;原告A于2019年4月20日前支付被告B房产折价款570000元,于2019年7月20日前支付被告B剩余房产折价款510000元;被告B应协助原告A办理房产还贷、房产解押、房产除名等手续;
五、被告B于2019年7月20日前从室房产内迁出;(迁出时除本协议第七条外的其他物品不带走)
六、牌号为苏A福特牌轿车扫被告B所有,被告B不支付车辆折价款;
七、室房产次卧内床一张、柜子一组、床垫一张及次卧内个人物品归被告B所有;房产内其他物品归原告A所有;
八、双方各自其他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经手的债务由各自负责清偿;
九、本案纠纷一次性解决,无其他争议。
本案案件受理费2025元,由原告A承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律师点评:
每一个离婚案件几乎都涉及到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分割的范围通常都非常巨大。
离婚决定的事项远远比结婚要多,好的离婚结果能够影响自己的一生和家人孩子的一生。
案后思考:
仔细聆听律师的分析,抓住律师分析的要点,整合自己能够掌握有限的资源,把自己的价值信息打包交付给律师,并依此获取回报!【戒除诚惶诚恐的不良心态】
在混乱中应当先建立信息的秩序,再建立自己内心的秩序。
冲突较多的时候,自己一定要明白哪些点自己该放弃,哪些点一定要抓住,自信和掌握就会慢慢建立。
- 最高法再次明确:将空白合同或留有空白内容的合同交于合同相对方的,应视为对合同内容的概括性授权
- 子女意见及抚养能力在判定抚养权时怎么处理
-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认定
- 一方父母为夫妻购房部分出资是对夫妻双方赠与还是对一方个人赠与
- 离婚纠纷中关于彩礼、礼金、“改口费”等的定性处理
- 老公抖音打赏女主播的钱可以退吗?
- 夫妻之间的借款有法律效力吗?
- 婚内父母出资为已方子女的购房,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 【人民法院案例库】婚姻家庭纠纷的16个裁判要旨
- 夫妻一方为照顾家庭付出较多的可以给予适当家务劳动补偿
- 入库案例:婚后以个人财产购置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 婚姻存续期间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约定大额赔偿起诉离婚时法院是否支持
- 婚内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约定大额赔偿,起诉离婚时是否有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协议财产约定但未过户对抗法院执行的裁判案例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